高级经济师保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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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我照样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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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可划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专业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经济师属于我国高级职称,通过考试加评审的方式评定,高级经济师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保险、金融、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所设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贵州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格式:PDF大小: 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设置情况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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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名状的快乐与悲伤

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考试内容有风险管理与保险基本理论、保险合同、保险数理基础、保险经营、保险市场、保险监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寿保险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这一科目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考试内容有哪些?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考试内容有风险管理与保险基本理论、保险合同、保险数理基础、保险经营、保险市场、保险监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1.风险管理与保险基本理论。包括风险的界定,风险管理的目标、作用、基本程序,可保风险,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保险的要素、特征、职能与作用;保险的理论分类,我国《保险法》对保险的分类;古代保险思想与原始保险形态,国外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中国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等。2.保险合同。包括保险合同的概念、种类与特征,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内容,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等。3.保险数理基础。包括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保险费率的构成及纯费率、附加费率的含义,非寿险费率的厘定,寿险费率的厘定,保险责任准备金及其提留等。4.保险经营。包括保险经营的特点、目标、原则;保险营销特点、要素、渠道与策略;保险承保管理,保险核保与续保;保险理赔程序,保险防灾防损;保险投资原则,保险投资资金来源与投资方式,我国保险投资的监管规定;保险财务指标体系,保险经营分析等。5.保险市场。包括保险市场的基本范畴,保险市场的供给、需求与均衡,保险市场结构与保险企业组织形式等。6.保险监管。包括保险监管的基本范畴及政府监管保险市场的途径与方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风险导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监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等。7.财产损失保险。包括财产保险与财产损失的概述,火灾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运输工具保险(机动车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货物保险),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农业保险及其制度模式等。8.责任保险。包括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9.信用保证保险。包括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关系,信用保险的主要险种(短期贸易信用保险、中长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保证保险的主要险种(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10.人寿保险。包括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区别,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人寿保险中常用条款含义和用途,主要人寿保险产品等。1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的含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内容及特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构成的三个必要条件及其确认方法;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给付等。12.健康保险。包括健康保险的特征与分类,健康保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背景和影响因素;医疗保险的特征和分类,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责任期限及医疗费用分摊问题;疾病保险的承保内容及重大疾病保险、特种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征、特殊条款,对于全残的界定,保险金给付金额及给付方式;护理保险的概念和内容;医疗意外保险的概念和承保内容等。13.再保险。包括再保险与原保险关系,再保险功能与作用,再保险类型(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合同适用原则和主要条款,再保险市场主体及再保险业务安排等。1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 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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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别太狗

经济师考试分为初级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和高级经济师考试。其中,高级经济师考试考《高级经济师实务》一个科目,《高级经济师实务》科目下设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十个专业类别,《保险》是《高级经济师实务》包含的一个专业类别,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高级经济师考试《保险》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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