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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人生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6、取得博士学位。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山西省2000年度会计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为了搞好今年的高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各企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会计部门中具有较高政治思想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和精湛业务素质的在编在职会计人员。已达离退休年龄的会计人员和返聘会计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掌握以收取审报材料之日算起)。二、基本条件1、较系统的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有三篇以上的本专业论文。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财经类专业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财经类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在任会计师期间取得规定本科学历,会计师任职年限增加2年)。4、《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其它条件。5、参加全国1997、1998、1999、2000年度外语考试成绩合格。6、主管部门有指标计划(企业除外)本单位同意推荐。7、所在单位近年来无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申报程式:1、申报人所在单位出据推荐报告,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破格晋升者须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破格晋升意见,说明申报人符合破格晋升的具体条件和工作业绩。2、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各地市人事局,对其所属单位的申报人员要对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办理相关的手续。3、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由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科进行稽核,对所在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情况,会计电算化情况,申报人的业务能力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并统一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四、时间要求和报送地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00年7月1日至31日,高评委办公地点: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络电话:4043123。联络人:张平。五、对评审材料方面的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五份。近三年内中级职务考核表(原件)。2、其余申报材料请按“目录表”准备,目录表中所列示材料应为影印件,并要求装订成一册。请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携带影印件的原件以备高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初稽核对,经与影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由影印件装订成册的审报材料将不再退还。六、答辩培训:高阶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开会评审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和答辩。在答辩之前,高评委办公室要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附件:1、山西省高阶会计师破格晋升的条件2、山西省高阶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个人档案资料目录附件1:山西省高阶会计师破格晋升的条件(2000年3月14日)为了能使我省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又不具备“条例”规定的学历的财会人员申报高阶会计师职称,根据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省申报高阶会计师破格晋升的条件如下:1、破格晋升者,应具备除学历条件外的“山西省2000年度会计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2、在学历条件方面: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专业工龄须满18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专业工龄须满23年,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3、破格晋升者在符合以上条件外,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① 因本职业务工作成绩显著,获省、地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劳模”、“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省级单位的获部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财会工作者”等称号;地、县级单位的获省地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财会工作者”等称号。② 在专业类的考试竞技活动中荣获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全省行业系统前三名。③ 担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四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业论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须附主编或副主编及出版社签字盖章的证明函)或已正式出版,并被省级及以上部门指定为行业培训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须附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证明函)。④ 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成绩突出,并由省财政厅电算化管理部门认定为计算机替代手工会计核算通过验收单位,本人在这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为财政部门确认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升级”三级以上的单位。
当然能报,没有谁能够阻挡你上进的步伐,上人事考试网去详查报考条件,每一样都符合了,你也就会更了不起了。
经济师报考,全国各地要求大同小异,但不同地区存在细微差别,晋升条件还要以当地 *** 具体通知为主。考友可参考以下资讯:一、学历、资历要求高阶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专案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二、工作经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2、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专案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5、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专案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专案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7、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 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三、政策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高阶经济师职称考试包含:1、本专业考试。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全国职称英语考试。
可以,你直接考高阶经营师吧!是要替代高阶经济师的。
关于做好2010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0]1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为做好2010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标准及要求1、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在工程、农业系列评定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的实施意见》(辽人发[1997]37号)的通知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2、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7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3、教授、研究员级高阶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高阶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5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4、教授、研究员级高阶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6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5、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辽人[2005]73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6、翻译系列正译审和副译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翻译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2005]90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7、工程系列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专业高阶工程师和高阶工艺美术师(含中、初级)的评审工作与工程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办法和程式相同。二、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1、资格初审: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稽核、 *** 人力资源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认真稽核,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各级 *** 人力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未经 *** 人力资源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受理。2、资格复审: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报卷结束后,省人社厅将按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凡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3、评审办法:在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继续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考试合格后,通过考试合格成绩和量化赋分加权,综合评价参评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工程、农业、翻译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1、申报评审上述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高阶专业技术资格稽核表一式三份,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人员稽核表》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余两份放入材料袋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的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需粘好照片,全部装入材料袋中,其它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按规定程式上报。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按上述办法办理。2、省及各市有关单位务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照片报送省人社厅,申报材料时同时报软盘。报卷地点:省人才中心305房间(沈阳市哈尔滨路50号)联络电话:省人社厅职称处咨询电话:附件: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支援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一、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人员。二、评审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评审专业:建筑、交通、机械、建材、电子电气、技术监督、冶金、化工、纺织、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综合等15个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农艺师评审专业:农学、植保、蚕学、蔬菜、果树、土壤农化、畜牧、兽医、林学、农机、水产、水利等12个专业。三、申报及评审条件(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二)学历、资历要求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阶工程师或高阶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阶工程师或高阶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阶工程师或高阶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专案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专案的等级内额定人员;(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三)外语、计算机要求1.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已取得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可重复使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2.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高阶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组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专业技术理论要求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阶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五)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专案和工程专案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装置或生产线的安装、除错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专案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七)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四、其他事项(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高阶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一步到位参加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学历、资历需满足博士毕业满7年、或硕士毕业满12年、或本科毕业满15年的要求。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主要以近5年取得的为依据。(三)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专案,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专案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专案对待。(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五)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六)本评审标准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高阶经济师考试是各地自行组织的,河南高阶经济师不需要参加考试,直接评审就可以。申报资讯可在河南职称网检视chin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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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阶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一、评审物件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一)送审材料内容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⒊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放入一信封内);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⒌《推荐高阶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用A4纸(297mm×210mm)列印,其中1份装订于申报材料中,2份散放在材料袋内。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专案证书等,集体专案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⒎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稽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稽核表》(一式2份);⒏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⒐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⒑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⒒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影印件一套(需影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⒓《破格推荐高阶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物件填写)⒔《直接推荐高阶经济师资格稽核表》(直接申报物件填写);⒕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物件提供);⒖为本企业作出较大贡献,企业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需分别注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盈利情况,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本行业(大类)前10位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物件提供);⒗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物件提供)。(二)材料装订要求⒈正常申报物件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⒉破格申报物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第二册:《破格推荐高阶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⒊直接申报物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第二册:(1)《直接推荐高阶经济师资格稽核表》;(2)符合直接申报第一条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② 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省本行业(大类)前10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等);(3)符合直接申报第二条①符合第1项及相关证明材料;②符合第2项及相关证明材料;③符合第3项及相关证明材料;④符合第4项及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装逼得宠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区有32个,一般一个行政区设置为一个考区,各个考区均设置有对应的多个考点。下文小编为大家介绍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有哪些考区。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经济师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共有32个考区。一、经济师考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河北、山西、安徽、江苏、江西、吉林、黑龙江、宁夏、重庆、河南、云南、陕西、贵州、海南、甘肃、新疆、广西、青海、西藏、湖南、内蒙古、兵团、辽宁、四川。各个考区均设置有对应的多个考点。二、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区中级经济师考试考点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的作业服毒自杀了
辽宁省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15日24:00。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4月14日9:00-4月21日24:00。更多要求如下: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二、报考条件及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点击查看)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3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三、考试安排(一)考试设置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1.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2.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考试时间1.高级考试2.初中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三)答题要求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备用。3.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4.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四)考场设置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试、初中级考试)在省直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市)组织考试;选择各市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四、报名相关事宜参加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二)报名安排1.高级考试2.初中级考试(三)注册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四)填报信息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五)选择办理方式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六)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七)资格核查与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现场核查(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4)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八)收费1.按照《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的规定,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3.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4.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九)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五、成绩及证书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七、严肃考试纪律(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八、疫情防控(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二)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考试考务工作要求将适时调整,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九、考务管理略十、其他事项1.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部负责。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网上支付热线:95070。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4月2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