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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我忘情痴今生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90学分。
不会有人顾惜我
1.副高及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2.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3.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5分。4.全年科内业务学习为II类学分10分。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心已亡心已死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滚离我的世界
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即可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可以折算90学分。
总有一片海岸年少不朽
在取得经济师证书后,很多考生都关心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2020年是经济师的大改时期,在2020年以前经济师是不需要继续教育的,根据2020年1月8日印发的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经济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因此,2020年后经济专业人员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既然经济师需要继续教育了,那么具体学时有哪些要求呢?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参加须参加“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计算学时。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为180学时(2016、2017年度获得的学时也可计入)。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即现场授课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其中以下是可获得继续教育学时的方法:
1.学时认定
(一)公需科目学时认定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可访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平台中的学习时间和考核结果,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自动转入职称管理系统。
(二)专业科目学时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学术会议、讲座、访问,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等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学时计算,填写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专业科目学时按如下标准计算:
1.参加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培训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视同完成专业课30学时。
2.参加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与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专业课培训等,经考核合格,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3.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经考试合格,并提交培训通知、课程表、结业证书等材料,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根据不同活动内容,分别提交经单位加盖公章的学术讲座通知、调研报告、学术交流等材料,按照实际活动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5.参加单位外出专题调研,提交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调研报告,按照实际调研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6.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或高级教育专业证书班、大专水平教学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非学历教育,取得结业证书的,学习期间,每年按照24学时计算。
7.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全脱产进修,培训时间在12天-3个月的,按48学时计算专业课学时;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按72学时计算。
8.在本专业正规刊物(有ISSN和CN刊号)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40学时计算,以非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20学时计算;独立出版专著、论著按72学时计算,联合出版发表专著、著作(前五名)按40学时计算(同一论文或著作不重复计算)。
9.国家、省、市课题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分别按40、30、20学时计算,以上课题参与人员或其他课题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按10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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