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经济师的专业范围
经济师分为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经济师考试共有10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和知识产权。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经济师专业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10个专业,对报考人员自身的专业没有要求。
一、经济师专业有哪些专业?对专业有要求吗?
经济师专业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10个专业,对报考人员自身的专业没有要求。
二、经济师报考专业如何选择?
1.根据工作单位的要求
有的单位在评职称、加薪时会对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有要求或限制,所以如果大家想要在这类单位获得升职加薪的话,请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本单位的要求后再作决定。
2.根据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或所学专业
无论选择哪一个专业,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或者工作经验的话,在备考的时候都是非常有利的,会省时又省力,不要小看知识迁移的效果,所以建议有相关基础的考生如果没有特别需求的话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专业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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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经济师具体专业可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
1.财政税收
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税收理论、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纳税检查、公债、政府预算理论与管理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平衡与财政政策。
2.工商管理
企业战略与经营决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生产管理与控制、物流管理、技术创新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与薪酬管理、企业投融资决策及重组、电子商务。
3.金融专业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利率与金融资产定价、金融中介与金融制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与租赁、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货币供求及其均衡、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及其管理。
4.人力资源
组织激励、领导行为、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与就业、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社会保险法律、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5.农业经济
现代农业与发展概论、农业企业经营与管理体制、涉农财政理论与政策、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农产品供求与价格、项目投资与融资、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农业企业财务管理。
6.建筑经济
资金时间价值与投资方案选择、建筑工程技术经济方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与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工程网络计划技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建设工程监理。
7.保险经济
风险与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普通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
中级经济师的专业范围
中级经济师考试有《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下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题型均为客观题。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中级经济师专业类别中级经济师专业经济师专业划分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思维导图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思维导图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考试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其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和实务》,《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有什么特点?1、《经济基础知识》:考点比较细致,考察的内容比较多,一共为37章,其中经济学基础、金融学、统计学和会计学等内容专业性较强,需要理解记忆,而且每年的章节分值分布都会有所调整。综合来讲就是知识范围广,教材章节内容多,专业性强。需要考生拉长备考战线。2、《专业知识和实务》:因为有10个专业可以选择,所以该科目的考察是区分专业,不同的专业考察的特点不同。例如:工商专业:难度不大,考试范围广但考点重复度高,近年来考试灵活性题目有增多趋势。人力资源专业:整体考试难度不大,内容较为通俗易懂,并且与我们的工作生活较为贴近。金融专业:专业术语多、内容相对枯燥、考题较灵活。中级经济师考试题型1、单项选择题单选题每题1分,《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科共130道单选题,主意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2、多项选择题多选题两科共55道题目,相比单选题,多选题评分标准相对严格,错选或者多选都不得分,在少选的情况下,所选的每个选项按分得分。对于考察基础知识的考题,可采用直选法直接选择正确选项。综合类题目可采用关键词法,把握题干中的关键信息。在不知道孰对孰错的情况下,可采用保守法,不选择模棱两可的选项,保证最小得分。3、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看起来复杂,但多做多练,掌握了答题技巧,也是很容易的。回答案例分析题要先审题再阅读材料,带着问题去材料中寻找答案。中级经济师考试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1、从考中级经济师的目的出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目标选择发,有的人考中级经济师是为了升职加薪,有的人则是为了落户积分,目的不同,考试时对科目的选择自然也就不同。2、考虑自身学习情况如果说是因为想充实自己,或者自己的学习能力有限,那就直接选自己有基础的专业来报,这样学习起来会比较轻松,也能更好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去。3、考虑与工作领域相匹配选择与工作领域相匹配的专业,由于具备实践经验,能够更好理解理论知识,在学习记忆起来也能更轻松。
中级经济师专业参考如下:
基本介绍
中级经济师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共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中级经济师的时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中级经济师考试包括《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中级经济师考试的专业包括:1. 经济学类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等。2. 管理学类专业:包括管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3. 法学类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民商法等。4. 统计学类专业:包括统计学、应用统计、数学统计等。5. 会计学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6. 信息技术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7. 其他专业:包括公共管理、社会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对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的专业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根据当地招考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经济师哪些专业属于财务
中级经济师考试的专业包括:1. 经济学类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等。2. 管理学类专业:包括管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3. 法学类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民商法等。4. 统计学类专业:包括统计学、应用统计、数学统计等。5. 会计学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6. 信息技术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7. 其他专业:包括公共管理、社会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对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的专业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根据当地招考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会计报考中级经济师可以选的专业:金融、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税收。
会计的介绍如下:
会计是涉及财务数据处理和信息传递的一门学科。具体来说,会计主要包括记录、分类、汇总和报告组织或个人财务交易信息,以此为基础生成各种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会计在企业的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会计,企业可以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从而制定更为科学的策略和决策。同时,会计还可以帮助监管机构和股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以此为依据做出合理的决策。
中级经济师的介绍如下: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有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的资格,有了聘任资格在单位聘任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职称。
拓展资料如下:
评定职称。经济专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发放,所以企事业单位、高校、银行,包括一些私企也认可此证书,并会评定初级、中级、高级经济师职称。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提供经济信息和反映受托责任履行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概念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以及经济业务等。
掌握了会计概念就可以将极其庞杂的经济业务事项和大量的数据通过分类和汇总缩减为少量比较重要而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的项目,用以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出项目简明、含义明确的会计报表,提供现实会计目标所必需的经济信息。
经济师一共有10个专业,10个专业类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考生们可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报考的专业。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适合人力资源专业、从事人力资源相关职业或没有基础的人员。
2、工商管理专业:适合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商业经济等工商管理相关专业或从事企业管理、物流、渠道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
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在2020年添加了部分商业专业内容,因此考试内容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变化,考生在备考时多加留意。
3、金融专业:适合从事经济、金融相关专业或银行、证券、经济等相关工作的人或零基础的人员。
4、财税专业:适合从事会计、财务、税收、审计相关专业或会计、财务相关工作的财会人员。
5、建筑与房地产专业:适合房地产、建筑等相关专业或从事房地产、建筑设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6、运输专业:适合从事物流、运输、道路等相关专业或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7、知识产权专业:适合从事知识产权、专利代理等相关人员。
8、农业专业:农村信用社、农业政府机构人员,农业生产研发人员以及想从事相关农业活动相关的考生。
9、保险专业:从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相关机构工作人员:银行、车商(4s店)等,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想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对保险感兴趣的人。
10、旅游专业:旅游经济师是经济师的一个下属分类,主要负责和旅游、经济相关的工作。
1、 根据工作单位的要求
有的单位在评职称、加薪时会对经济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有要求或限制,所以如果大家想要在这类单位获得升职加薪的话,请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本单位的要求后再作决定。
2、 根据从事的工作领域或所学专业
这样做对备考是比较有利的。因为在复习时候,很多专业知识大家会比较熟悉,这样学习记忆都比较方便。尤其是金融、建筑与房地产、农业、保险等特殊的领域。
3、 根据自身兴趣与未来职业规划
如果大家对自己当前从事的行业不太满意,有更感兴趣的行业想在未来从事,那就可以考虑自身更加感兴趣的那个专业。当然,这样选择后备考时可能会比较吃力,所以大家要更加深思熟虑。
4、 根据各专业难易程度
如果对专业没有特殊要求,可以选择比较好考、专业性不强的科目,如人力和工商专业,以便快速拿证。经济师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专业是最受考生欢迎的专业,也是经济师10个专业中合格率较高的三大专业。
中级经济师专业参考如下:
基本介绍
中级经济师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共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中级经济师的时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中级经济师考试包括《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中级经济师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行政复议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制度。行政复议兼具行政救济和行政监督两项功能。同时,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行政复议也是一种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根据 行政复议法 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 民事纠纷 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对行政裁决不能申请复议的理由是,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处理决定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民事纠纷最终需要由法院作出裁决,如果允许对行政裁决进行复议,可能会拖延民事纠纷的解决。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裁决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 诉讼 。 对有的行政裁决可以申请复议,如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的裁决,公安机关对赔偿损失和负担 医疗费用 的裁决;对下列行政裁决,不能申请复议: 第一,有关 专利权 的民事纠纷。 第二,有关 商标权 的民事纠纷。 其实也就意味着此时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有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