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明天经济师基础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22 21:09:21点击:5028

经济基础知识:经济学(中级)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单选:  1、国有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对经济发展具有控制力。  2、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在多种分配方式中的主体地位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  5、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形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这是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  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  多选: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2个阶段  ①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②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开始,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历史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经历一个特定阶段,是由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和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  9、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我国具有特殊的含义:  ①表明了我国现阶段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具备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  ②说明我国实现的社会主义还不成熟、不完善。  10、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  ①全民所有制  ②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范畴)  1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的经济制度:2个  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②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3点  ①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不仅有量的优势,更注重质的提高。  ②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③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经济发展的控制力上。[公有资产包括全民(国有经济)、集体]  13、a按劳分配:(5个)  ①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领域中的实现  ②反映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  ③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平等关系  ④植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与公有制相适应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  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在各种分配方式中的主体地位。  b按劳分配的优点:  ①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  ②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14、市场经济的存在和正常运行必须具备如下条件:5个①市场主体具有自主性(成熟的市场主体)  ②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市场机制  ③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  ④间接的宏观调控体系(5个条件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存在和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2022年的初级经济师考试目前距离正式考试已经是越来越近了,考生们目前的心理压力想必也越来越大,在考试之前,我在本文中为各位考生们带来了一份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内容解析,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

(1)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2)价值规律的作用:

①调节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

②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③促使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价值规律对生产和交换活动的支配作用是通过商品价格运动表现出来的。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

1、价值形式

从商品交换的发展历史来看,价值形式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简单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2)扩大的价值形式;

(3)一般价值形式;

(4)货币价值形式

2、货币本质: 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3、货币职能: 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支付手段

4、货币流通规律: 是指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规律。商品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三个因素:①待流通的商品数量②商品的价格水平③商品流通速度

(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开放型经济

(一)区别

1.外向型经济:以出口导向为主,政策性开放。

2.开放型经济:以降低关税壁垒和提高资本自由流动程度为主,制度性开放。

(二)开放型经济的意义

1.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

2.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3.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0后对外承诺的国际义务也是一致的。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初级经济师考试题型及评分标准

1.经济师题型题量及分值

经济师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初、中级经济师均实行电子化考试,考生全部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两个考试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在考试运行过程中,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考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每个科目可以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均在系统中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场。

2.经济师各题型评分标准

经济师美好明天

美好明天课堂密押抢分班比较适合考试经验不多,分不清重点最后需要冲刺的考生。美好明天课堂密押抢分班的讲师基本都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培训经验,能够比较好地挖掘出题规律,让考生掌握答题技巧及得分模板,对于临考得分还是有一定帮助的。上抢分班,可以比较系统地整理出教材重点,同时配合常考题刷题讲解,记录易错题。这种上课模式有利于督促考生学习,有经济基础且自主性不够的考生可以尝试。

好。1、教学质量好。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美好明天二建课程汇聚了一支敬业奉献、追求卓越的教学名师、教育专家及学科带头人的优秀师资团队。2、一线教育水准。美好明天二建课程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严格的教育管理,优质的教学水平,科学的学习方法。高起点,高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每个学生学有所成学有所获。

好。1、讲课有条理。美好明天的高红瑞老师讲课有层次,有条理,深入浅出,让人愿意听课。2、功底深厚。高红瑞老师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功底深厚,能把知识点讲透。

中级经济师美好明天

经济师证书的用处:

1、非在职人员促进就业;为简历加分;在入职等方面具有基本条件和资格。对于非在职人员,可以给自己增加一个就业机会,就业方向,也是不错的选择。比如,初级经济师考试就非常适合非在职人员报考,像应届毕业生这种,就可以在毕业当年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初级经济师。

2、在职人员加薪法宝:通过经济师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就可以在单位被聘任为经济师职称,在职场上可以增值,级别越高加薪就越多。有的企事业单位会通过评定职称来决定薪资级别或决定晋升,考取经师可以提高自身的晋升空间。

3、升职利器:经济师证书在升职、晋升和转岗等方面具有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作用,并可指导下属职业发展。是否具备经济师证书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聘用的重要参考指标。有的企事业单位会通过评定职称来决定薪资级别或决定晋升,考取经济师可以提高自身的晋升空间。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的职称之一,是经济师类别,中级金融紧急时可以聘用到8-10级的管理岗,大多享有的正科到副科之间的待遇。

中级金融经济师怎么样

经济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相当于经济师类别,无行政级,但是享受对应行政级别待遇。

中级经济师可以聘用到8到10级的管理岗上,享受的应该是正科到副科之间待遇.高级经济师可以聘用到2到4级的管理岗上,享受的应该是部级到厅级待遇。

中级经济师备考

1.把握重点

基础较弱的学生在备考时应该在重要的部分多花些时间。尽量避免毫无头绪的复习,我们要关注重点内容,复习每一章的内容,关注每一章的出现频率多的知识点,多练习。

2.合理安排备考学习时间

如果感觉时间紧张,一次通过两科太困难,可以先紧着一科学习。但需要注意时间安排,千万不要觉得反正只考一科,晚点开始也来得及。一定要尽可能的充分利用好剩余的备考时间。

更多中级经济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还是很有用的。

介绍:

中级经济师是一种职称,是从事经济领域工作的人员,和工程师一样是一种职称,就像工程师有电气工程师,建筑工程师,机械工程师一样,这只是一种对从事经济领域工作的人的一种工作能力上的评定而已,更多的只是人力资源对于人的能力上的一种测评而已,并不限定于某一个工作或工作。

中级经济师作为一种职称证书,一般拿到证书后,单位都会给加相应的工资,“钱”途和前途都是很可观的。

考经济师的人目的不尽然相同,但有60%是为了“以考代评”中级职称。

由于经济专业资格证书是由人事部统一发放,所以企事业单位、高校、银行,甚至包括一些私企都认可此证书并会评定初级、中级、高级经济师职称。 通过经济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考试,就可以在单位被聘任为经济师职称,考取经济师可以提高自身的职场价值,级别越高加薪就越多。

美好明天经济师考试

经济师时间2023考试时间是11月11日、12日。经济师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磨告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态辩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帆游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报送评委会。

2022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12日-13日。

经济师考试是全国统一安排的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考

试一共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分为2天上、下午4个场次进

行,每个科目的最长考试时间都是90分钟,两门考试之间有40分钟的间隔时间。

1、2022年经济师考试时间及场次安排:

经济师考试时间定在11月12日-13日,分为两天上、下4个批次考完,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

《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具体各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2、中级经济师两个考试科目的题型及评分标准:

中级经济师的两个科目考试涉及的题型都是客观题。

《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型有两种:单选题、多选题。

其中单选题有70题,每题1分;多选题有35题,每题2分。

《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题型有三种:单选题、多选题与案例分析题。

三种题型的评分标准如下:

单选题:每题的4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

多选题:每题的5个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

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分。

案例分析题:每题有4个备选项,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

项得分。

2022年经济师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2022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12日、13日。

2、2022年经济师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

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

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

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

经济师考试是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