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座位坐错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21 06:45:00点击:2630

本文分享的是经济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本规定所称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第四条 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第二章 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十条 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三)擅自为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四)提示或者暗示人员答卷的;(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三)因失职造成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四)擅自将试卷、试题信息、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五)故意损坏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的;(六)窃取、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等的;(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人员的;(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十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处理程序第十六条 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对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人员。第十八条 被处理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在本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按本规定属于违纪违规行为,但按原规定不属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作为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参加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还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经济师考试机考注意事项1、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考生禁止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注:关于经济师考试工具的携带,各地要求是不同的,部分地区是可以带铅笔进考场的,部分地区是不允许携带任何工具进入考场的,建议您提前准备好铅笔,如果允许就可带进考场,方便考试验算。3、考生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每个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注意:考试当天提早出门,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避免因为堵车引起不必要的紧张感。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建议考生多检查几遍,确认没有问题了再交卷。4、考生入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入座,在监考人员未发出操作指令前,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移动电话(须关闭电源)、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及书籍(资料)须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至座位,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5、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6、倡导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考生勿相信欺诈不实信息,不要上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违纪作弊将按规定给予其取消当次科目成绩或取消全部科目成绩,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使用高科技设备接收或传输考试信息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全部科目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7、请考生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避免他人窥视,抄袭他人或允许他人抄袭会导致雷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对试卷进行雷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试卷雷同的,作违纪处理并取消成绩。8、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充分考虑考试当日乘车的交通状况(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或选择住在考点考场附近,以便能够按时参考。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模板 格式:PDF大小: 2023年10月经济基础知识真题回忆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的初级和中级经济师考试马上就要正式开考了,三天后考生们就要正式和这场考试见面了,大家目前考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充分了呢?下面我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咸阳市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前温馨提示,快来一起看看吧!

各位应试人员:

2022年度咸阳市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12日至13日举行 ,现就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首页“准考证打印”系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二、考试将于11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10,下午14:00-17:40 分八个批次进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规定和提醒信息,并严格遵照执行。看清考试时间段,按照自己开考时间提前入场。考试开始前45分钟进入考点,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当天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应试人员应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请各位应试人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按时参加考试。咸阳考区设三个考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咸阳市实验中学(咸阳市秦都区中华东路24号);咸阳市高新一中(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西华路1号)。

三、考试当天您须要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首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参加考试的当天)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参加本人首场考试时上交《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核酸报告为阴性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

四、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考试,应试人员应提前返回所报考区属地,按属地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 严格执行全省关于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的规定。《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

五、请应试人员关注考点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公告 (微信、微博、手机短信通知),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应试人员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六、所有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考前按要求完成“3天2检”且其中必须有1次检测在本人参加的首场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完成 ,即考前2天或考前3天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本人参加的首场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不少于24小时且均在考试入场前取得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4小时内”“考前2天”“考前3天”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证明上无出具报告时间的以证明上实际显示的检测时间和采样时间较晚的为准。

建议应试人员合理安排核酸采样时间和选择采样点,确保能够及时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应试人员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等异常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人员,经驻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九、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点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试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十、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请在指定区域活动。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无需携带任何文具,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须在座次表上签名并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请自备手提袋,妥善放置个人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为违纪。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禁止携带液体饮料及饮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考试值班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祝您考试顺利!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8日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经济师考试挨着坐

经济师考试要注意这些考场规则: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生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等。根据人社部的要求,经济师考试要注意以下这些考场规则: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置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机考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违者将按一般违纪处理 。三、《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开考后5分钟迟到人员禁止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四、 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的要求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者后果自负。五、 人员应按系统提示登录,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严禁在考试用计算机上的任何接口上插入自带的手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电子设备,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插入自带外设,造成考试用计算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严重及非常严重违纪处理;对于蓄意破坏考试用计算机和试图破解考试系统及相关网络、服务系统及设备的情节,将移送公安处理。七、 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和他人交头接耳,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情况异常可举手询问,不得擅自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补考。八、 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务安排。九、 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如发现交卷异常,请及时告知考场工作人员处理。十、 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一、人员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评审表模板 格式:PDF大小: 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同一考场上的邻座题目是一样的,但题型顺序不一样,这样也是避免作弊抄写邻座的考题。

2022年中级经济师即将在11月12、13日举行,已经报名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一段时间学习下中级经济师考场规则,大家不用去官网找资料,下文小编为大家单独整理了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场规则。 经济师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一致。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场规则,各位考试务必在考试前详细阅读考前须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考场规则详细内容如下。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三、每科目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可提前15分钟交卷、离场。四、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七、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八、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九、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经济师考试座位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在11月举行,考试临近,各位考生可以提前了解学习一下中级经济师考场规则,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内容,请看下文。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于11月12日、13日进行,考场规则如下: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三、每科目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可提前15分钟交卷、离场。四、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七、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八、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九、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是高级经济师第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此次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本文分享的是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请考生认真阅读。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三、《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四、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五、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补考。七、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八、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九、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本文分享的是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请考生认真阅读。更多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的相关资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三、每科目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人员可提前交卷、离场。四、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五、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补考。七、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八、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九、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考试坐错位置

中级经济师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本文分享的是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请考生认真阅读。更多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的相关资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三、每科目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人员可提前交卷、离场。四、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五、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补考。七、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八、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九、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猎考网编辑为考生准备岳阳2023年经济师考试考前重要提示,为考生发布经济师考试的相关资讯,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21-22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人员认真阅读我院网站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进入考点时主动配合考点人员查验。二、1.本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可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网址)2.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文具仅限于铅笔。严禁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配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随身携带的非考试用品统一存放在知识点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离场时自行取走。3.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4.在开始作答之前,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5.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须立即举手询问,并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6.考试全程,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7.考试结束后,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三、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四、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因防疫需要,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知识点后即停即走。五、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六、所有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包括在考场就座后考试作答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七、1.考生考试当天现场体温测量及复测均异常(≥℃)、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月8日以来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考试当天能提供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为方便安排隔离考场,请考生提前自主查询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条件2的人员在11月20日12:00前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没有主动报备的不允许参考。八、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九、根据规定,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十、考试结束铃响,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十一、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十三、人员在考前及考试期间应按规定主动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及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包括虚假健康码行程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敬请广大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附件1:部分涉考法律提示1、《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考试。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第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第五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四)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五)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六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第七条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第八条 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第十条 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二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第十三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附件2:湖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湖南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疫情防控按照人社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人考中心函〔2020〕32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0〕4号)执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14天(考试日)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湖南省境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三、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试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六、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考试(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依据。七、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请此类考生在考前一天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八、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九、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知识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十一、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十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三、根据规定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十四、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湖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湖南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南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报备电话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娄底郴州永州怀化湘西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8506374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中级经济师即将在11月12、13日举行,已经报名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一段时间学习下中级经济师考场规则,大家不用去官网找资料,下文小编为大家单独整理了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场规则。 经济师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一致。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场规则,各位考试务必在考试前详细阅读考前须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考场规则详细内容如下。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三、每科目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可提前15分钟交卷、离场。四、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七、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八、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九、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