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老师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6-07 04:37:08点击:5117

中级会计经济法名师推荐

1、侯永斌

多年从事会计研究和辅导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好评学员无数。文学造诣极高,腹有诗书气自华,出口成诗。讲课戏份十足,各种表格、思维导图信手拈来。

2、郭守杰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

3、苏苏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授课独树一帜,口碑载道。授课特点:重点明确,化繁为简,针对性强,使繁琐的法律条文简明化;实战经验丰富,授课中理论联系实际,记忆更加深刻。

学科备考特点

会计:综合性以及难度最高的一门,没什么诀窍,就是反复地看反复地学。就像投资虽然复杂,但在老师们的巧言妙语之下也变得容易些许。

财管:一部分是概念性的知识点,一部分是公式性知识点。都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公式虽然多,死记的没几个,在课程中就能记牢。

经济法:主要就是背,尤其是很多关于数字的知识。

中级的考试其实没那么难,只要你能静下心来看书,时间花到了,自然也就能过了。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庄欣老师、赵照老师和刘艳霞老师讲得好。

1、庄欣老师。

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IMA协会会员。多年一线考培类授课经验,课程幽默风趣,善于利用案例总结归纳知识点,授课通俗易懂,思路清晰流畅,妙趣横生。

2、赵照老师。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教学及专业建设工作,主讲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务等其他人力资源管理辅导课程。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考试特点。力资源管理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考试特点。

3、刘艳霞老师。

目前国内经济师辅导的领军人物。从事经济方面的教学近19年,刘老师曾在某著名财经院会计系任职,现应邀在北京各大院校从事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高教自考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环球网校中级经济师这几个老是比较好:刘艳霞、槐俊升、殷巧玲、龚存晟、孙孝群、马铮、付子健、孙晶。

1、刘艳霞

环球网校实力派辅导老师。从事经济方面的教学近19年。讲课充满激情,感染力强,善于引发学员共鸣。

2、槐俊升

从事经济金融行业培训10多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备考经验,讲课风格自成一家,讲解详细,考点主次分明,备考效率高。

3、殷巧玲

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应用心理学硕士,讲授经济师人力资源课程9年,擅长精准把握考试重点及命题规律,授课风格幽默节奏明快。

4、龚存晟

拥有11年教学经验,专业知识扎实,讲课风格独特,教学严谨,逻辑缜密,节奏得当,表达流畅,注重理论联系实践。

5、孙孝群

会计考试行业资深老师,教学经验丰富,长期致力于研究考试大纲和命题趋势,多家大型教育职能培训机构特聘老师。

6、马铮

拥有物流、采购、工程领域多年培训经验,担任天津人社局培训开发评审。

7、付子健

曾为国家电网、中国华电集团、大唐集团等500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积累了多年的教学培训经验。

8、孙晶

多年工商管理专业课程的辅导经验,熟悉其考试命题特点,对课程重点、难点把握精准,讲授通俗易懂,受到广大学员好评。

中级经济师职称及其作用:

中级经济师是指通过国家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的人员。中级经济师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专业人士,具备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旨在评价和认定经济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考试内容主要涵盖经济学基础理论、应用经济学、经济法规和政策、经济管理与实务等方面的知识。

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后,可以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等各类经济管理岗位从事工作。中级经济师在经济分析、政策制定、项目评估、投资决策、经济管理等方面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组织和企业提供经济咨询、分析和决策支持。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庄欣老师、赵照老师和刘艳霞老师讲得好。

1、庄欣老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IMA协会会员。多年一线考培类授课经验,课程幽默风趣,善于利用案例总结归纳知识点,授课通俗易懂,思路清晰流畅,妙趣横生。

2、赵照老师: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教学及专业建设工作,主讲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务等其他人力资源管理辅导课程。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考试特点。力资源管理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考试特点。

3、刘艳霞老师:目前国内经济师辅导的领军人物。从事经济方面的教学近19年,刘老师曾在某著名财经院会计系任职,现应邀在北京各大院校从事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高教自考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老师

 

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老师

孙斌老师:幽默+实力二者兼备,而且炒鸡贴心,被众多小伙伴亲切的称呼为斌哥!

彭婷老师:听过彭婷老师课程的小伙伴们,都会有种自然而然把知识学到脑袋里的感觉!就像一块巧克力在嘴里慢慢融化,比“死记硬背”要来的更丝滑~

小燕老师:干脆、利索、逻辑性强,再难的知识点跟着老师层层分析下来,都能化繁为简,理解通透!

肖磊荣老师:《初级会计实务》轻一作者,“例子清晰明了、能把知识讲透、通俗易懂接地气、我眼中最好的老师……”都是考生们对肖老师的好评!

张泉春老师:逻辑清晰,能把枯燥的知识讲得很接地气,听起来绝对是津津有味!

王颖老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战经验,不断对会计考试的特点及命题规律进行研究,总结出一整套适合“小白”学员的教学方法!

马小新老师:她总结的“小新点”,通过口诀、图表等方式为初级er们总结重点知识点,取得了超多学员的认可!

王成瑶老师:听王成瑶老师的课=轻松+愉快!他能用幽默的举例,帮小白学员读懂知识点!

宋朝儒老师:在课程讲解中,小宋老师会通过底层逻辑的讲解,打通会计学习的各个堵点,帮小伙伴们更轻松的拿下证书!

一、这三位老师都是讲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课的。都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老师,各有特点。1、黄洁洵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编著的“轻松过关”系列辅导书,内容清晰、重点突出、归纳完整、解析详细,深受考生好评。授课特点: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将只需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例题讲解一针见血。2、郭守杰老师。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财会类“经济法第一人”。授课特点: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3、陆中宝老师。法学硕士,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200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的考前辅导,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串讲授课,被无数学员追随。授课特点:讲课声情并茂,通俗易懂,语言风趣诙谐。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善于总结分析规律性的考点。二、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考生情况不同,基础不一样,有的理解能力较强,有的记忆能力特别好。俗话说得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建议你每个老师都试听几节课,找到自己最喜欢的老师。

每一个考生有自己听课的习惯特点,喜欢的授课类型也不尽相同,其实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当然选对老师也会将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追随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更是如虎添翼。对于经济法这一科目,与实务相比,他更偏向记忆背诵层面。所以如何有效的去记忆,找对自己的自己记忆方式很重要。

郭守杰老师特点是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郭守杰老师的画的导图非常有助于理解记忆零碎的知识点,对知识点系统的梳理能让学员背诵一气呵成。如果你是颜控党更要选择郭老师,乌黑浓密的“秀发”、眉浓眼大外加一副无边框架、以及他腼腆的笑容,会让你改变对老师严厉难以接近的刻板印象。他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

追随适合自己的导师,学习就成了乐趣。于是就有了,“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黄洁洵老师特点是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将只需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例题讲解一针见血。她的课件通俗易懂,讲解十分细致有耐心。能让记忆变得更加灵活。小白也能轻松听懂。黄老师被学员称为女神,追随自己的女神,实现自己的目标,会让考试变得更加有温度。也让学习变成了一件趣事。

陆中宝老师讲课声情并茂,通俗易懂,语言风趣诙谐。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善于总结分析规律性的考点。

真的要挑选适合自己的老师还是要去听一听试讲视频,这样才会发现是哪位老师与你更搭哦。

初级会计

1、黄洁洵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

编著的“轻松过关”系列辅导书,内容清晰、重点突出、归纳完整、解析详细,深受考生好评。授课特点: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

擅长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将只需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例题讲解一针见血。

2、郭守杰老师。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财会类“经济法第一人”。

授课特点: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3、陆中宝老师。法学硕士,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200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的考前辅导,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串讲授课,被无数学员追随。

授课特点:讲课声情并茂,通俗易懂,语言风趣诙谐。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善于总结分析规律性的考点。

这三位老师都是讲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课的,都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老师,各有特点。

1、黄洁洵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19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编著的“轻松过关”系列辅导书,内容清晰、重点突出、归纳完整、解析详细,深受考生好评。

授课特点: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将只需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例题讲解一针见血。

2、郭守杰老师。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财会类“经济法第一人”。

授课特点: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3、陆中宝老师。法学硕士,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200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的考前辅导,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串讲授课,被无数学员追随。 授课特点:讲课声情并茂,通俗易懂,语言风趣诙谐。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善于总结分析规律性的考点。

扩展资料: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考生情况不同,基础不一样,有的理解能力较强,有的记忆能力特别好。俗话说得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每一个考生有自己听课的习惯特点,喜欢的授课类型也不尽相同,其实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合与不适合。选对老师也会将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追随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更是如虎添翼。

这三位老师都是讲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课的,都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老师,各有特点。

1、黄洁洵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专业资格,具有多年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律经验,201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税务师考试培训。这套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归纳完整、分析详实的“易通”辅导书深受考生欢迎。

教学特点:教学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应试性强,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将零散的知识点系统化,只机械地背诵考点的精练公式,合理化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法规,并将实例讲解得恰到好处。

2、郭守杰老师。中国金融科学院博士后,经济学博士,1995年,开始担任经济法考试的导师,1998年开始编撰一系列“通关”书籍。他被公认为财务会计范畴的“经济法第一人”。

教学特点:善于用简洁的例子和幽默的语言,清晰、简练地讲解难理解、易混淆的考点。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郭帅”跟着郭帅,在会上开怀大笑。

3、陆中宝老师。法学硕士,副教授,公司法律顾问,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预审指导和经济法课程工作,曾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任教,学生众多,教学特点:讲课既有情感性又有声音性,通俗易懂,幽默风趣。我喜欢用“讲故事”的方式讲述法律难题,善于总结和分析平时的考点。

扩展资料: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考生情况不同,基础不一样,有的理解能力较强,有的记忆能力特别好。俗话说得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每一个考生有自己听课的习惯特点,喜欢的授课类型也不尽相同,其实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合与不适合,选对老师也会将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追随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更是如虎添翼。

中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选题

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理记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双方可订立口头委托合同

B、委托人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予以拒绝

C、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仅需委托方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D、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属于代理记账机构的义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选项C,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规定对外提供;选项D,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属于委托人的义务。

多选题

2.赵某是甲公司出纳人员,其不能兼任的工作有( )。

A、会计档案保管

B、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

C、收入明细账的登记

D、固定资产卡片账的登记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多选题

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中的直系亲属的有( )。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D、配偶亲关系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多选题

4.下列关于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说法错误的有( )。

A、担任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的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

B、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C、取得初级会计师以上的资格

D、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参与继续教育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选项A错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4)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选项B正确,C、D错误。

单选题

5.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专业职称的是( )。

A、高级会计师

B、助理会计师

C、会计师

D、总会计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会计人员职称层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判断题

6.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当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单选题

7.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对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进行监交的是( )。

A、纪检部门负责人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

D、人事部门负责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想要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41 (2012年)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普通合伙人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实物出资  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D.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42 (2012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  B.前-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3 (2013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口货物中,免税但不退税的有(  )。  A.国家计划内出口的石油  B.避孕药品  C.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古旧图书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国家计划内出口的石油不属于免税不退税,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才是免税不退税。因此选项A不选。  44 (2012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的有(  )。  A.甲公司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奖的金额为2000元  B.乙公司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奖的金额为6000元  C.丙公司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D.丁公司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45 (2012年)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46 (2013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参考答案:对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正确。  472013年)公司债权人可以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承担的应该是补充赔偿责任,不是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是错误的。  48(2013年)国家机关应当在国有或国家控股的银行开立账户,不得在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  参考答案:对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机关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行为。国家机关应当在国有或国家控股的银行开立账户,国家机关不得在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49 (2012年)某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应据实扣除。(  )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950× 14%=133(万元),实际发生的为150万元,因此不能据实扣除。  50 (2011年)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  参考答案:对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题目中说“甲在其他合伙人-致同意的情况下”,则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51(2011年)某增值税-般纳税人销售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的自产谷物,其缴纳增值税时适用零税率。(  )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低税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适用13%的低税率。  52 (2011年)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100吨大米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交付5万元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无异议。付款期限届满后,乙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乙不付款的理由成立。(  )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题目中,主合同已经履行,因此主合同生效,乙不能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  53(2013年)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  参考答案:对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根据规定,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所以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54 (2011年)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  )  参考答案:对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55(2013年)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对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进行约定的,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56(2013年)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用设备的丙企业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 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约10万元损失。  要求:  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 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因预期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7月20日,甲公司明确告知乙公司不能在7月31 日履行买卖合同,属于预期违约的情形,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者回答: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条款失去效力 为理由要求提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 -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公司支付给 乙公司的定金为5万元,而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为10万元,定金不能弥补乙公司的损失,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人民法 院可以并处。  572013年)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张以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贷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本题中,A银行对汇票承兑后即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不能以甲公司的账户余额不足为理由拒绝向持票人丁付款。  (2)丁可以向丙公司(前手背书人)、甲公司(出票人)和A银行(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另外根据规定,背书人(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丙公司)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向丙公司转让票据时记载了“禁止转让”字样,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后手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票据责任,丁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58(2013年)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万元。  (2)6月11日,处理-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万元。  (3)6月20日,购进-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甲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4)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价值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3)甲公司购进低值易耗品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当月购进钢材的进项税不能全额抵扣。根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本题中,6月23日,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钢材被盗损失价值12万元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当期销项税的。  (2)销售下脚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17%)×1 7%=(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的发生运费抵扣进项税的计算不正确。根据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题目中应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59(2011年)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谐”牌自行车,2010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50万元。2011年初,该厂财务人员对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如下:  (-)相关财务资料  (1)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送货运费收入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  (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2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60万元。  (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  (1)国债利息收入和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12=37(万元)  (2)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55×60%=22(万元)  (3)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10%=6(万元)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7+22+6=591(万元)  (5)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91×25%=(万元)  (6)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15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指出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计算201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或退回的税款(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参考解析:  (1)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自行车厂将国债利息收入和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均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所规定的免税收入,按规定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本题中,应调减所得额为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本题中,应调增所得额=71—100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不得扣除,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本题中,应调增所得额=750+186—6000×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不符合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本题中企业营业收入为5950+÷(1+17%)=6000(万元),6000×5‰=3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55万,55×60%=33(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不符合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本题中职工工资总额560(万元),可以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为560×5%=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28=34(万元)。  ⑥捐赠支出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未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本题中,会计利润为600万元,其12%为72万元,而实际捐赠额为85万元,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72=13(万元)。  ⑦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  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以及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均有误。  (2)  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1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34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13万元;  ⑦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6万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25+10+36+25+34+13+6=699(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99×25%=(万元)  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50=(万元)

目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火热开展中,虽说初级会计第一轮考试已经结束,但对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还是不能有所松懈,今天深空网继续为大家出几道关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题练习,测试一下大家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内容导航初级会计考题练习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初级会计备考方法初级会计考前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考题练习今日打卡《经济法基础》 | 单选题一共5道题~1.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凭证中,按件贴花的是( )。A.财产保险合同B.产权转移书据C.借款合同D.权利、许可证照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审稿收入B.翻译收入C.题字收入D.出版作品收入3.采取税务强制执行措施前,必须报经( )批准。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省级以上财政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法院院长D.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4.以下关于车船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B.所有的渔业船舶免征车船税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可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次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D.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时缴纳车船税的,还需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5.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 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存储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800×6%×30%=(元) 800×2%+6 800×6%×30%=(元) 800×2%=136(元) 800×2%+6 800×6%=544(元)下面是答案做完之后才能看哦~1.答案:D【解析】权利、许可证照按照每件5元贴花。其他3项比例税率。2.答案:D【解析】选项AB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强制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答案:A【解析】选项B,只有登记为捕捞、养殖渔船的,免征车船税,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不免征车船税;选项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项D,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答案:B【解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 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提升自我竞争力水平随着入行会计行业的人越来越多,在财会领域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为了能够好好地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实力,让大家能够认可你,初级会计证书是您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的重要凭证。其次,为了加大求职者的素质及专业水平,如今大部分企业在招聘的时候,都会拿初级会计证书作为招揽人才的前提条件,简单来说,初级证书等同于大家入行的“敲门砖”。对于没有考取证书的人士,自然会很容易被HR排除掉,大大降低了就业机会。提高生活质量在这个“拼证书”的时代中,无论入职还是升职都需要一张证书来证明自己。虽说初级会计证书其含金量并不算很高,但至少能够创造不少的就业机会,间接为财会人提高了生活质量。目前,有大部分企业也开启了“证书福利”的员工制度,比如考取初级证书的能有多少的奖金,考取中级证书的又有多少的福利待遇等,这些无非都是企业提升员工专业水平的一种方式,鼓励员工多考证,因此,只要你证书在手,还担心以后的生活过得不好吗?获得众人认可尽管初级会计证书它的含金量不太高,但只要你顺利取得了初级证书,证明你有足够强大的学习能力,这点在其他人的心目中也是非常认可的,初级会计只是一个开始,通过取得初级证书也证明了你有潜质和能力去报考其它会计类职称的考试。然后,再往后的日子里,通过自己努力朝着中级、甚至注册会计师证书的目标进发,同样在你工作方面带来更加多的动力。 初级会计备考方法(一)《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要点1、重点固定,细节多加注意近几年的考试真题,还有历年出题的范围,小编又如下总结:重点的部分还是不会有明显变动,教材里的内容每一个章节都有涉及,涉及知识量或多或少,大部分的知识点大家都能在做历年真题的时候发现,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修订过后的内容。2、注重上下连接性比如案例分析题,初级会计实务的案例分析题,都是与上一题有关联的,所以每一个小题都要仔细计算清楚再作答。(二)《经济法》考试要点1、一道单选题一个知识点,知识点细分通常都是这么出题,不会考得太复杂,但有可能会考察一些比较细致的内容,但是难度一般都不会很高。2、考核范围较广这里的范围广,是指需要注意教材里边边角角的内容,很多题目的答案都是在教材里的,或者是在教材里的小知识点范围内,所以看教材的时候需要认真。3、计算题要注意“陷阱”计算题的计算量不会很大,但是考生需要多注意不要掉进题目里的陷阱,要注意看轻题目究竟问的是什么。以上的命题规律如果你能掌握,那么满分可能会不一定能拿到,99分就轻而易举了! 初级会计考前注意事项1、设置好考试时间除了备考之余,在考试前做好充分准备也是相当重要。为了怕考生粗心大意的忘记考试时间,建议大家最好提前设置好考试的时间、闹钟等。而在考试前的一周内,考生应该准备好考试当天所携带的物品,比如准考证、身份证这两个证件是最为重要的,而在考试前,考生应把它们统一放在一起,并且放在一个醒目的地方,这样就避免忘记带的情况出现了。2、做好时间安排在考试前,考生一定要清楚知道自己的考试地点在哪,距离自己所住的地方远不远等,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初级会计考点会比较多,大家应提前熟悉好考试的场地,建议大家提前到考场进行踩点,预估一下到达考场所需要的时间,然后规划好考试当天的出行路线,做好时间上的安排,以免造成迟到等问题发生。3、注意饮食和作息在考试前,有很多考生都会忽略了这点,就是饮食和作息了。充足的睡眠和均衡健康的饮食,才能保证考试能有好的状态。饮食方面,建议大家以清淡为主,而在作息方面了,为了保证大家有好的睡眠,最好在睡前用温水泡脚,作息时间要有规律,不能太晚也不能太早,最好能在晚上11~12点钟这时间段内睡觉。4、考试时遇到黑屏该怎么办?在考试过程中,假如有考生遇到电脑屏幕黑屏、无法登录考试系统等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将问题反馈给考场人员,然后有他们来安排进行处理,切勿自行私自解决,以免影响正常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