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修改告知承诺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19 22:23:07点击:5442

人社部发布中级经济师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猎考网小编根据人社部分享“人社部:中级经济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具体中级经济师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如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部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经研究,部里制定了《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3年12月16日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原则,针对部本级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手续繁等问题。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企业群众关注度高、使用频次多或获取难度较大的人才人事、社会保险、资格考试等24个办事事项的89件次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见附件1)。(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允许代为承诺的,要有申请人的书面授权。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结合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制定完善业务规程,明确告知承诺制的范围、适用对象、告知承诺书的制式、事中事后核查手段、针对不实承诺的防控补救措施等。要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参照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见附件2),根据不同办事事项特点,制作内容明确、语言简洁、文字规范的告知承诺书文本(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办事事项名称及其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其中的具体要求应当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文本应于2023年1月底之前,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部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方便查阅、索取或下载。(四)实施事中事后核查。针对事项的特点等确定具体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事项和对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依规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完善信用监管。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针对不同事项,认真梳理筛查申请人承诺内容与客观事实或特定条件不相符合的情形,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范围。将范围内的失信行为,按规定程序记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信用记录。(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工作环节重大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申请后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做好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的风险防控。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行风办要做好统筹和调度。规划司、信息中心要为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信息共享支持,及时解决部门间数据共享、人社政务信息资源与各省份信息共享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了解掌握本业务领域地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情况,加强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挖掘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典型事例。(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对外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体,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加强监督检查。将开展部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纳入业务、党建年度考核及调研暗访内容。结合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及时发现和收集企业群众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不断改进优化服务,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附件:1.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见原文链接)2.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告知承诺的意思是: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应试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应试人员,承诺证明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应试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应试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应试人员,承诺证明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应试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承诺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

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有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的资格,有了聘任资格在单位聘任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职称。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报名办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很多学员反馈,初中级经济师报名过程中不知道经济师考试的报名告知承诺应该怎么选,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告知承诺的一些疑问解答,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初中级经济师报名可以选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在报名过程中,告知承诺制是按照考生的意愿自由选择的。很多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都会困惑经济师报名告知承诺怎么选,为此小编整理了关于经济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相关疑问,请看下文。一、什么是告知承诺制(1)经济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如下考试设置、报考流程、报考条件、问题解答、考试法规等告知内容。(2)报考人员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会有影响。告知: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如下考试设置、报考流程、报考条件、问题解答、考试法规等告知内容。承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符合报考条件;(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注意: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视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大家选择告知承诺制报考,就无需参加现场审核,但是报考人员必须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对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因此,报考信息属实的考生,可以放心选择报名承诺制报名。二、经济师报名采用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区别情况一: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符合报考条件;(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视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于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情况二: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开展核查。三、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怎么改为告知?报考人员如果一开始就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那么,后期就不能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需要按照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办法进行报名。左侧的菜单栏仅显示撤回承诺,没有撤回不采用告知承诺的提示。当然,考生也可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网,看看有没有其他操作办法。初中级经济师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如何修改告知承诺制

很多学员反馈,初中级经济师报名过程中不知道经济师考试的报名告知承诺应该怎么选,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告知承诺的一些疑问解答,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初中级经济师报名可以选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在报名过程中,告知承诺制是按照考生的意愿自由选择的。很多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都会困惑经济师报名告知承诺怎么选,为此小编整理了关于经济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相关疑问,请看下文。一、什么是告知承诺制(1)经济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如下考试设置、报考流程、报考条件、问题解答、考试法规等告知内容。(2)报考人员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会有影响。告知: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如下考试设置、报考流程、报考条件、问题解答、考试法规等告知内容。承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符合报考条件;(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注意: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视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大家选择告知承诺制报考,就无需参加现场审核,但是报考人员必须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对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因此,报考信息属实的考生,可以放心选择报名承诺制报名。二、经济师报名采用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区别情况一: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符合报考条件;(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视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于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情况二: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开展核查。三、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怎么改为告知?报考人员如果一开始就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那么,后期就不能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需要按照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办法进行报名。左侧的菜单栏仅显示撤回承诺,没有撤回不采用告知承诺的提示。当然,考生也可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网,看看有没有其他操作办法。初中级经济师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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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生在没有完成缴费,是可以更改中级经济师的报名专业的。但是如果缴费已经完成,报名表内的任何信息都不能再做修改。

大致的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号。

2、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

3、按要求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包括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等,并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确认】。

4、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对于无法在线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6、信息确认或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须点击网上缴费进入缴费流程,按指引完成支付即为报名成功。

假使考生已经完成了缴费想要换专业,可以在第二年的时候再报名申请换专业。目前中级经济师考试所采用的为两年滚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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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如何修改告知承诺书

中级经济师报名采取告知承诺方式介绍如下:

中级经济师考试中报名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需要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考区,报考人员无需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中级经济师报名时如何进行选择?

采取告知承诺制:

无需提供工作证明,如果报名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选择了告知承诺制,并且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应试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只需要通过在线审查。

如果考生签署告知承诺制,并且提供的在线资料符合报名条件,则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若身份信息、学历、报考资格没有通过在线验证,则需要按照所在考区的要求进行人工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未采取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或不采取或撤回告知承诺制,则需要按照所在考区要求进行人工审核,温馨提示大家,部分考区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是在考后进行的。

注意:

如果选择并符合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则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否则则需要带好所需要的证明资料去进行人工审核方可缴费。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如果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审核,根据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办理办法将会纳入失信名单并告知社会和单位,如果涉及到了违法犯罪则会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因此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核查好自己的证明材料信息。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如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一、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继续试行告知承诺制。二、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包括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三、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包括已经已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本人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四、报考人员如何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以电子方式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电子文本承诺书等同于书面形式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五、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人员如何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仍须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六、实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如何注册用户?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步骤如下:(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姓名、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正确性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七、己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即可进行报名。八、哪些证件类型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外国人护照、境外一直居住证。九、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多次注册。(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5)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十、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文件。十一、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十二、为什么要准确提交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十三、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1)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2)身份证件类型、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3)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十四、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要求报考人员对其承诺事项作出合规说明。(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人员,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4)对不实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十五、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十六、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无效。十七、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中,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十八、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再次核查吗?需要。为加强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接受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十九、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时,是否可以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变更报考级别。但是请注意,按滚动管理的考试,报考级别发生变更(包括从“考全科”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免考部分科目”变更为“增报专业”、“增报专业”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时,对应报考条件也发生变化;报考级别变更后,将按新报考条件重新审核和确认报考资格(即按新考生对待);在原报考级别中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在新的报考级别中不再有效。因此,滚动考试中进行变更报考级别操作时,请务必慎重。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省也在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此,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仅供参考!一、办事事项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报名。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或考试(评价)实施办法。三、办理条件符合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四、办理方式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3.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1)已知晓告知事项;(2)已符合报考条件;(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办理材料序号考试名称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1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2注册建筑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3监理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5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 1.在读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6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7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8注册设备监理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9建造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11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12注册城乡规划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4一级造价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5注册安全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7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六、核查与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一)在线核查1.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二)现场核查1.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三)免予核查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1)已经作出承诺的;(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四)社会监督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七、不实承诺的处理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八、办理流程九、适用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十、实施主体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统一部署,省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当地考试报名组织实施。十一、办理时间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十二、办理渠道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专栏或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的网上报名入口。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十四、咨询电话见中国人事考试网()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网站。原文来源: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告知承诺

中级经济师告知承诺制是什么意思如下:

经济师报名告知承诺制是指应试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应试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应试人员,承诺证明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应试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承诺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采取告知承诺制:

无需提供工作证明

如果你在报名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选择了告知承诺制,并且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应试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在线核查无需进行现场核查

如果考生签署告知承诺制,并且提供的在线资料符合报名条件,则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若身份信息、学历、报考资格没有通过在线验证,则需要按照所在考区的要求进行人工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未采取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或不采取或撤回告知承诺制,则需要按照所在考区要求进行人工审核,温馨提示大家,部分考区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是在考后进行的。

注意:

选择并符合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否则需要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身份证明进行人工审核方可缴费。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中级经济师考试中报名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需要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考区,报考人员无需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中级经济师报名时如何进行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供工作证明,如果报名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选择了告知承诺制,并且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应试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只需要通过在线审查。如果考生签署告知承诺制,并且提供的在线资料符合报名条件,则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若身份信息、学历、报考资格没有通过在线验证,则需要按照所在考区的要求进行人工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采取告知承诺制:不适用或不采取或撤回告知承诺制,则需要按照所在考区要求进行人工审核,温馨提示大家,部分考区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是在考后进行的。注意:如果选择并符合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则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否则则需要带好所需要的证明资料去进行人工审核方可缴费。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如果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审核,根据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办理办法将会纳入失信名单并告知社会和单位,如果涉及到了违法犯罪则会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因此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核查好自己的证明材料信息。

中级经济师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

中级经济师为了方便考生报名,采取“告知承诺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是比较方便的,考生如果符合“告知承诺制”的报名方式,建议采用。

扩展知识: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有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的资格,有了聘任资格在单位聘任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职称。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自1993年起实行考试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

《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