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税收的基础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23 02:22:06点击:13215

初级经济师考试虽然看似考试科目五花八门,但其实考试的难度上还是比较简单的,但前提是考生在考试之前有过系统的复习和刷题,不然再简单的考试都无法通过。我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一份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高频考点内容分析,有需要的考生们快来一起看看吧!

政府预算的概念[了解]: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反映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

(一)政府预算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

(二)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政府预算反映政府集中支配财力的分配过程。

(四)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预算的产生[了解]:

二、政府预算的产生

(一)现代政府预算的产生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

(二)我国政府预算的产生

我国的政府预算产生于清代。

清政府于1910年编制预算,虽然由于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这次政府预算的试编以有预算而无决算收场,但这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了解]:

三、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1)法律性

(2)预测性

(3)集中性

(4)综合性

(5)公开性

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了解]:

四、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

(一)政府预算的期限

1、按政府预算的环节划分

2、按政府预算的内容性质划分

3、按政府预算的级次划分

按预算计划组织收支实际经历的时间。

政府收支分类[了解]:

(一)政府收入分类

(二)政府支出分类

分类的主要内容[了解]:

根据2015年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收入分类科目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三)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与程序[了解]:

(一)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以国民经济和社会法阵计划为基础。

(3)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二)政府预算编制部门设置

(三)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

印花税[了解]: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印花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印花税的减免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的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特殊货运凭证。

(8)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9)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10)特殊货运凭证。

(11)农牧业保险合同。

(1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13)对中国互联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N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河北等涉及的印花税。

(1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15)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6)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18)自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为了更好的掌握备考知识点,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从量定额征收方式: 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以实际取用水量为征税对象。其中,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以实际发电量为征税对象。水资源税适用税额为取水口所在地的适用税额。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省级财政、税务、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方法核定取用水量。

(2)从价定率征收方式: 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特殊情况下的销售额: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但无销售额的,由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但无销售额的,由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2.资源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水资源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或=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2)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十月马上就要过去了,剩下的备考时间不多了,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

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

(一)从发展经济入手,增加财政收入的原则

地位:首要原则

含义: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必须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出发,扩大财政收入的来源。经济决定财政。

财政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关键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资金积累水平。

(二)利益兼顾原则

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物质利益: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财政收入的获取,还应将必要的财力留给企业和个人,以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

兼顾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物质利益: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中央或地方的财政收入,还必须兼顾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利益关系。

(三)合理负担原则

合理负担原则,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负担能力相适应,要坚持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①横向公平是指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

②纵向公平是指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

③机会均等是指基于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力求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以达到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目标。

(四)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含义:指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时不仅要讲求公平,同时还必须讲求效率。

效率的两层含义:一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二是指征税对经济运行效率的影响,即有效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功能。

公平与效率矛盾的解决:既要考虑经济的稳定发展,又要考虑到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不能过分拉大,不能片面追求效率或片面追求公平。

初级经济师税收的基础是

初级经济师考试虽然看似考试科目五花八门,但其实考试的难度上还是比较简单的,但前提是考生在考试之前有过系统的复习和刷题,不然再简单的考试都无法通过。我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一份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高频考点内容分析,有需要的考生们快来一起看看吧!

政府预算的概念[了解]: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反映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

(一)政府预算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

(二)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政府预算反映政府集中支配财力的分配过程。

(四)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预算的产生[了解]:

二、政府预算的产生

(一)现代政府预算的产生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

(二)我国政府预算的产生

我国的政府预算产生于清代。

清政府于1910年编制预算,虽然由于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这次政府预算的试编以有预算而无决算收场,但这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了解]:

三、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1)法律性

(2)预测性

(3)集中性

(4)综合性

(5)公开性

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了解]:

四、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

(一)政府预算的期限

1、按政府预算的环节划分

2、按政府预算的内容性质划分

3、按政府预算的级次划分

按预算计划组织收支实际经历的时间。

政府收支分类[了解]:

(一)政府收入分类

(二)政府支出分类

分类的主要内容[了解]:

根据2015年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收入分类科目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三)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与程序[了解]:

(一)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以国民经济和社会法阵计划为基础。

(3)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二)政府预算编制部门设置

(三)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

印花税[了解]: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印花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印花税的减免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的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特殊货运凭证。

(8)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9)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10)特殊货运凭证。

(11)农牧业保险合同。

(1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13)对中国互联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N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河北等涉及的印花税。

(1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15)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6)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18)自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为了更好的掌握备考知识点,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从量定额征收方式: 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以实际取用水量为征税对象。其中,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以实际发电量为征税对象。水资源税适用税额为取水口所在地的适用税额。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省级财政、税务、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方法核定取用水量。

(2)从价定率征收方式: 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特殊情况下的销售额: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但无销售额的,由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但无销售额的,由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2.资源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水资源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或=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2)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初级经济师税收的基础知识

【 #经济师考试#导语】备考恰恰像马拉松赛跑一样,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称为胜利者。为帮助大家备考,经济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知识点】财政收入规模财政收入规模,是指政府究竟可以组织多少财政收入,也被称为财政收入的数量界限。一般认为,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1.适度财政收入界限上限:不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会阻碍国民经济发展。下限:保障政府能够履行其最基本的财政职能。【例题】()是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A.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B.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C.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D.收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政收入规模。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2.合理确定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意义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以使得各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中形成互补,使资源的消耗获得的整体效益。影响经济结构的优化:分配结构不同,对产业部门产生不同的影响。既影响公共需要的满足,也影响个别需要的实现:两类需要的结合点,就是财政收入占GDP的合理比重。

十月马上就要过去了,剩下的备考时间不多了,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

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

(一)从发展经济入手,增加财政收入的原则

地位:首要原则

含义: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必须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出发,扩大财政收入的来源。经济决定财政。

财政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关键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资金积累水平。

(二)利益兼顾原则

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物质利益: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财政收入的获取,还应将必要的财力留给企业和个人,以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

兼顾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物质利益: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中央或地方的财政收入,还必须兼顾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利益关系。

(三)合理负担原则

合理负担原则,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负担能力相适应,要坚持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①横向公平是指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

②纵向公平是指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

③机会均等是指基于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力求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以达到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目标。

(四)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含义:指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时不仅要讲求公平,同时还必须讲求效率。

效率的两层含义:一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二是指征税对经济运行效率的影响,即有效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功能。

公平与效率矛盾的解决:既要考虑经济的稳定发展,又要考虑到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不能过分拉大,不能片面追求效率或片面追求公平。

初级经济师税收的基础是什么

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好考。

一般来说,初级经济师财政与税收考试并不难,但涉及的知识面广,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多。而且同一个知识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反复进行测试,增加了记忆的难度。此外,近年来,经济师考试考题越来越灵活,教材不断增加部分新的内容,知识更新快,也变相增加了考试的难度。

经济师财税对于没有基础的考生有一定难度,一个在于税务计算,一个是知识点理解比如增值税。财税一共十三章,4个部分。

个人感觉除了第三章增值税这块,其他地方都是很好理解的,做题时候一些重复的知识点记下来,剩下的就只剩背了,一天看5页,2个月就能把整本财税看个滴水不漏。所以无基础的考生,我们也推荐去考财税。

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科目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经济师考试专业科目下设十个专业类别,财政税收专业为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财政税收专业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的内容有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等。考生在复习时可结合历年试题进行备考。

财政与税收专业备考经验:

1、第一,要长期坚持。静下心来好好准备,把心思放在读书上,从基础课开始学起,一步一个脚印,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积累的知识量多了,才能实现质变和提高。

2、第二,认真阅读,全面准备考试。没有什么重不重点,必须把整本书都看全了。

3、第三,必须努力备考。考财政与税收专业的人员大多是上班族,本来每天能读书的就时间不多,而且精力有限,所以一定要合理分配时间,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及时查资料来了解。

4、最后,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信念!尤其是在刚开始感觉什么都没记住的时候,千万不要灰心,一定要坚持!

初级经济师考试虽然看似考试科目五花八门,但其实考试的难度上还是比较简单的,但前提是考生在考试之前有过系统的复习和刷题,不然再简单的考试都无法通过。我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一份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高频考点内容分析,有需要的考生们快来一起看看吧!

政府预算的概念[了解]: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反映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

(一)政府预算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

(二)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政府预算反映政府集中支配财力的分配过程。

(四)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预算的产生[了解]:

二、政府预算的产生

(一)现代政府预算的产生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

(二)我国政府预算的产生

我国的政府预算产生于清代。

清政府于1910年编制预算,虽然由于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这次政府预算的试编以有预算而无决算收场,但这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了解]:

三、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1)法律性

(2)预测性

(3)集中性

(4)综合性

(5)公开性

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了解]:

四、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

(一)政府预算的期限

1、按政府预算的环节划分

2、按政府预算的内容性质划分

3、按政府预算的级次划分

按预算计划组织收支实际经历的时间。

政府收支分类[了解]:

(一)政府收入分类

(二)政府支出分类

分类的主要内容[了解]:

根据2015年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收入分类科目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三)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与程序[了解]:

(一)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以国民经济和社会法阵计划为基础。

(3)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二)政府预算编制部门设置

(三)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

印花税[了解]: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印花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印花税的减免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的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特殊货运凭证。

(8)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9)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10)特殊货运凭证。

(11)农牧业保险合同。

(1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13)对中国互联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N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河北等涉及的印花税。

(1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15)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6)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18)自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备考的时间不多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需要做好考前的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课税的特点:(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8年1月1日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的原则:(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掌握)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税率(掌握)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其应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掌握)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是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