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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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备考知识点: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
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
(1)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三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直接推定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规定有利于克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职业稳定。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多适用于建筑、铁路交通和水利工程等行业。
(2)按照工作时间划分。 按照工作时间不同,企业劳动合同可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以日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只要努力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考试的时候一定可以考到一个好的成绩,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人力资源管理常考知识点:劳动法律关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人力资源管理常考知识点: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2.劳动法律关系不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对劳动关系形成积极的影响,即现实的劳动关系唯有取得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其运行过程才有法律保障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的行为。因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不仅应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承担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1.劳动者
要成为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殊工艺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
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也是用人单位。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权利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权利①劳动用工权。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招工权,二是用人权。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③工资奖金分配权。
义务①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②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③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劳动者时,应先与工会和劳动者沟通。④为劳动者组建工会及工会依法开展的活动提供帮助,就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事宜,依法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⑤依法保证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⑥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及各项待遇。⑦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建立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及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标准。⑧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待遇。⑨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⑩依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创造条件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三)公平就业权
公平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是公民由《宪法》所赋予平等权在就业方面的具体体现。
1.妇女就业平等权
2.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平等权
3.残疾人就业平等权
4.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就业平等权
5.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平等权
6.处理就业歧视的方式
四、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依照劳动法规,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间已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如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中,经协商变更了工作岗位等。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即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消灭。
初级经济师劳动合同模板
【 #经济师考试#导语】 考 网我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考试大纲”,相信不少考生都想了解,详情如下供大家参考: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和掌握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组织行为学基础 1.个体心理与行为。辨析人格、智力与能力、情绪与情感、态度与行为、价值观,运用人格特质理论、智力结构基本理论、情绪理论、态度形成理论、态度改变理论、自我价值定向理论等分析个体心理与行为。 2.团体心理与行为。理解团体和团体规范,分析团体压力下的个体行为,辨析团体凝聚力的作用和影响因素,诠释团体的社会影响,理解团体内部沟通和沟通的过程与方式,克服沟通障碍、实施有效沟通,分析团体决策的特点,避免团体极化和团体思维,运用团体决策技术实施有效的团体决策。 3.工作态度与行为。理解工作满意度、工作投入度、组织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影响工作满意度和组织的因素,分析工作满意度和组织的影响后果,辨析工作满意度的特点,理解工作满意度的主要理论模型,实施科学、有效的工作满意度调查。 第二部分人力资源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概述。理解主要经济理论、管理学、企业资源基础理论对人力资源的分析和论述,辨析人力资源的特性,理解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诠释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作用、基本职能,分析中高层管理者的人力资源管理责任。 5.工作分析。理解工作分析的流程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比较各种工作分析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编制职位说明书,理解工作研究的操作流程,提高作业能力、减少劳动疲劳、实施安全目标管理、预防事故,诠释工作设计的目的及内容,运用工作设计方法实施工作设计。 6.招募与甄选。分析影响员工招募的主要因素,理解招募的基本战略,选择招募来源和招募渠道,根据招募程序实施员工招募,理解员工甄选标准,选择甄选方法,根据甄选程序实施人员甄选。 7.绩效管理。理解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区别与联系,分析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设计绩效考核体系,选择恰当的绩效考核方法实施绩效考核。 8.薪酬福利管理。分析薪酬的构成,理解影响薪酬设定的因素,比较各种薪酬体系在设计流程上的差异,分析薪酬水平定位策略,开展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设计,根据各种奖励计划的特点设计奖励计划,理解员工福利的构成和作用,制订福利计划,实施员工福利管理。 9.培训与开发。理解培训与开发的目的和内容,比较不同类型培训与开发的内容和特点,选择培训与开发方法,设计培训与开发体系,开展培训与开发的需求分析,制订培训与开发计划,实施培训与开发,评估培训与开发的效果,对培训与开发进行监督和改进。 10.员工关系管理。实施员工入职、在职及离职管理,制定和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开展员工情绪管理和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定和执行员工援助计划。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险政策 11.劳动法律关系。理解劳动法和劳动法律关系,分析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辨别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掌握劳动法的表现形式和主要制度,了解有关国际劳工公约。 12.就业与职业培训。理解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掌握国家有关促进就业、公平就业与就业援助、失业管理与职业培训、职业中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涉外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就业与职业培训相关问题。 13.招用人员。理解法定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掌握国家有关招聘、就业登记、录用、职工名册及劳动合同订立、参加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招用人员管理。 14.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理解工作时间、工资、职工福利,掌握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及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场所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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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备考知识点: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
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
(1)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三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直接推定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规定有利于克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职业稳定。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多适用于建筑、铁路交通和水利工程等行业。
(2)按照工作时间划分。 按照工作时间不同,企业劳动合同可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以日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只要努力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考试的时候一定可以考到一个好的成绩,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人力资源管理常考知识点:劳动法律关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人力资源管理常考知识点: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2.劳动法律关系不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对劳动关系形成积极的影响,即现实的劳动关系唯有取得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其运行过程才有法律保障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的行为。因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不仅应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承担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1.劳动者
要成为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殊工艺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
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也是用人单位。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权利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权利①劳动用工权。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招工权,二是用人权。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③工资奖金分配权。
义务①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②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③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劳动者时,应先与工会和劳动者沟通。④为劳动者组建工会及工会依法开展的活动提供帮助,就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事宜,依法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⑤依法保证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⑥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及各项待遇。⑦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建立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及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标准。⑧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待遇。⑨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⑩依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创造条件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三)公平就业权
公平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是公民由《宪法》所赋予平等权在就业方面的具体体现。
1.妇女就业平等权
2.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平等权
3.残疾人就业平等权
4.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就业平等权
5.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平等权
6.处理就业歧视的方式
四、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依照劳动法规,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间已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如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中,经协商变更了工作岗位等。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即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消灭。
初级经济师劳动合同范本
『壹』 初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
初、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贰』 助理经济师评定条件
助理经济师(初级经济师)需要参加考试才可以得到职称。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
助理经济师对于学历的要求为: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2)评初级经济师的条件扩展阅读:
助理经济师考试规则:
一、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二、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考试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
三、成绩管理
1、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满分均为140分)。
『叁』 初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定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专初级资格考试属。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3)评初级经济师的条件扩展阅读:
考试科目: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经济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
注:专业知识与实务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肆』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4)评初级经济师的条件扩展阅读:
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伍』 经济师职称有哪些等级是如何评定的,需要什么条件。
有初级、中级、高级经济师。满足以下报考条件就可以: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版遵纪权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经济师职称参加每年11月份经济类全国统一考试,大专毕业满6年,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外语职称考试合格,计算机职称考试C级合格,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中级职称,没有论文的要求,只有再评高级经济师时要发表一篇国家级刊物论文的要求。
为了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备考知识点: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备考知识点: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
企业劳动合同的种类
(1)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三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直接推定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规定有利于克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职业稳定。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多适用于建筑、铁路交通和水利工程等行业。
(2)按照工作时间划分。 按照工作时间不同,企业劳动合同可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以日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初级经济师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初级经济师考试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科,其中《经济基础知识》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知识与实务》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初级经济师考两科,分别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经济师考试题型和各题型的分值分布分别是:1、《经济基础知识》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其中单选题70道,每题1分,共70分;多选题35道,每题2分,共70分。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40分,合格分数线一般84分。2、《专业知识与实务》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其中单选题60道,每题1分,共60分;多选题20道,每题2分,共40分;案例分析题20道,每题2分,共40分。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40分,合格分数线一般84分。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需要考生从A、B、C、D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考查形式比较常见。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的选项,因此考生解答这类题型应该格外细心。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只在《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中有,通过一个案例来引出单选或多选题,考试方式相对比较灵活,得分难度相对较大。初级经济师考试题型初级经济师题型经济师初级考试题型经济师题型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真题 格式:PDF大小: 2022年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会计思维导图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劳动合同中级经济师
众所周知,中级经济师考试共有10个专业,其中人力资源、金融管理是考生们最受青睐的热门报考专业,今天深空网就跟大家讲解下人力资源相关考点内容,大家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考。一、经济师人力资源考试内容介绍对于该专业,学姐了解到如果是非常害怕计算题的同学,很多人也会直接选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因为这个专业的计算题题量比较少,分值也比较小,分值在3分以内,属于非常少的了。出题形式也很简单,一般考察的是劳动参与率、失业率计算,案例题考察经济赔偿金额、养老保险计算,出题形式主要是单选和案例题。所以,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的计算题难度不高,都是简单的计算,数学较好的考生可以直接拿下,计算不好的考生也可以酌情选择放弃。经济师人力资源相关考点领导行为、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与就业、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社会保险法律、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二、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特点介绍考的知识基本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共是四个板块的内容: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力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人力资源和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实用性比较强。三、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难度分析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内容比较多,一共有14章,考点比较碎,从历年考试题型来看,多选题的难度比较大,但是考点相对于工商会多一些,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多背多记,确保能够拿下一些比较简单的计算题。四、人力资源专业适合哪些人报考?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适考人群主要有:(1)从事人力资源的考生;(2)有意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考生;(3)没有基础想考经济师的考生。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2科。
人力资源中级经济师考试要考两门,分别为《经济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和实务》。《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及案例题。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中级经济师考试形式
经济师考试采用闭卷、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好考吗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还是比较好考的,考试内容主要是文字性内容,计算题较少,需记忆类考点较多,适合从事人力资源或者是有意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考生,也适合零基础、计算能力较弱想考经济师比较的简单科目的考生。
人力资源专业总体难度不高。主要是文字性内容,计算题少,记忆题多。贴近实践,易于理解,易于上手。学习后对人力资源工作非常实用和有帮助。考试思路灵活,尤其是案例分析题,会把知识点放在具体的场景中,有一定的难度。
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考试内容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要考核组织激励、劳动力市场、工资与就业、领导行为、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劳动关系、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人力开发政策等内容。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科目考4个板块,分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力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属于中级经济师专业之一,考试难度不是很大,是很多考生可以选择的。
1、人力资源专业考试内容
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组织激励、人员甄选、领导行为、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工资与就业、社会保险法律、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等。
2、中经人力资源专业考试题型
考查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包括多选题、单选题及案例选择题,《人力资源管理》科目共有100道题,单选题60道,每题1分,多选题20道,每题2分,案例分析题20道小题,每题2分。
3、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经济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十个专业,包括工商、农业、财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旅游、运输、建筑、知识产权十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
1、加薪升职:许多取得经济师职称证书的人员工资都会上涨500-2000元甚至更多。部分企事业单位会通过评定职称来决定职员的薪资级别或决定是否存在晋升机会;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也将是否拥有经济师证书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指标。
2、获得技能补贴: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将有机会享受地方技能补贴政策,具备地方技能补贴政策的地区例如四川、陕西、山东、海南等地相继发布了2021地方技能补贴公告。
3、个税扣除:2019年以后取得经济师证书的同学是可以抵扣个税的。经济师在个税专项扣除的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里,可以按3600元年(年度汇算清缴)进行申报扣税。
4、积分落户: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甚至可以解决令人头疼的落户问题,例如上海、南京、广州、天津、杭州等地都曾发布关于积分落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