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民事诉讼时效时间
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人控制;5、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188条)二、民事诉讼委托朋友可以吗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但要求有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不能成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私法自治,民诉中可委托朋友作为自己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诉讼时效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综上所述,我国的诉讼时效普通的为3年,与之前的2年相比这是延长了的。但对于最长的诉讼时效,则还是没有变仍旧为20年。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6868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1、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一、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1、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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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处理经济纠纷的时候,喜欢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法律规定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则不能再提起诉讼。一、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经济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经济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级经济师诉讼时效
中级经济师证书是永久有效的。
中级经济师证书是永久有效的。持有中级经济师证书的人群,只要严格按照证书使用的规定,合理使用中级经济师证书,就可以达到长时间使用的目的,中途不需要更换中级经济师证书。
中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
中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成绩管理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例如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科目,那么原则上只需要在第二年通过剩下的一门专业科目即可。但是结合近年的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受到疫情影响,取消年度考试,那么考生应当根据所在考区官方通知为准(原则上已经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会被顺延保留一年)。
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
1、中级经济师考试一年只有一次,中级经济师的考试是在每年的11月初左右,一年考1次。考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及统一大纲的方式。
2、中级经济师考试采取的是网络报名的形式,考生可以登录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或者是中国经济人事考试网站,提前了解报名的具体信息。
3、一般情况下报名需要提前1~2个月左右,在报名时需要准备身份证、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学历证明等等,建议提前准备好。
中级经济师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的。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有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的资格,有了聘任资格在单位聘任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职称。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考试的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知识产权专业理论原理,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了解专业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知识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实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知识产权基础。掌握知识产权概念与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论述和国家知识产权主要政策,区别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及其本质属性,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掌握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熟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熟悉知识产权民事保护的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熟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的立法规范、措施以及责任与承担方式,了解知识产权鉴定的技术事实认定作用,了解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各种犯罪行为,掌握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与分类,熟悉主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内容及异同,掌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流程与方法,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与认证机制,理解知识产权运用的内涵与外延,掌握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方式与程序,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发展现状,熟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体制机制以及相关标准,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品、信息、人才等资源,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原则和主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掌握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辨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作用以及撰写要求,掌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以及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原则,辨析发明、实用新型授权条件,掌握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辨析专利无效请求审查原则、法定理由的适用,熟悉无效请求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和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掌握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初步审查和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要求。 3.专利保护。掌握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辨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异同,掌握专利侵权行为类型与侵权判定原则,掌握惩罚性赔偿制度,了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了解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掌握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和侵权责任,熟悉专利合同纠纷的类型,掌握专利行政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分析专利行政裁决、诉讼、仲裁、调解的异同,了解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掌握海外专利纠纷类型,熟悉海外专利纠纷解决策略。 4.专利运用。掌握专利运用含义和类型,理解专利检索的含义,掌握专利检索式构建的技能,熟悉专利检索的步骤与常用策略,掌握主要专利分析方法和技能,掌握专利风险预警的分析方法,熟悉专利许可的含义、类型和法律效力,辨析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运用专利许可贸易相关技能,掌握专利转让的含义、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了解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掌握专利质押的含义、模式、流程、常见风险及风险控制机制,熟悉专利保险含义、常见模式、产品种类以及注意事项,了解专利运营基金、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含义和作用,掌握知识产权联盟的含义和作用,掌握专利布局的含义和流程,掌握专利导航含义、类型和流程等。 5.商标申请、审查与注册。掌握商标定义和特征,熟悉商标类型,了解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特点,了解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关、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了解现行商标法修正历程,理解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查,掌握商标异议案的受理、实质审查,熟悉商标异议申请裁决结果和救济途径,掌握商标注册审查的结果,掌握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审理、法律程序与后果,掌握无效宣告程序,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程序,掌握商标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 6.商标使用。掌握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等法律规定,掌握注册商标的质押和注销,掌握商标使用的内涵、方式,掌握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理解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了解商标的印制,了解商标与品牌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商标品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了解商标品牌定位、识别和传播策略。 7.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掌握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辨析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因素、判断标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了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了解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与普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及其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掌握驰名商标的定义、判定标准和保护程序,辨析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代理制度的法律沿革、监管措施、法律规定以及违法代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防范及应急机制。 8.著作权。熟悉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掌握作品的概念、要件、种类,理解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类型以及保护的特殊规定,掌握著作权客体的排除对象,掌握著作权的登记类型和效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理解特殊情况下的著作权归属,掌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以及设立条件,熟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及其运行方式和法律责任,比较著作权的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的区别,熟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掌握著作权转让与许可的关系,理解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内容,分析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异同,分析意定许可、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异同,熟悉著作权质押、资本市场与证券化,掌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理解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掌握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原则。 9.地理标志。理解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主体,熟悉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程序要求,掌握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熟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掌握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类型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熟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概况、意义、基本内容和互认互保模式,熟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地理标志基本内容。 10.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熟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辨析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表现形式,熟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 1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主要内容及概念,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掌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程序,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管理,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掌握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及限制,熟悉植物新品种权取得、无效与侵权责任,理解育种创新成果的保护与应用,掌握遗传资源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熟悉我国与国际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状况,掌握我国及国际上对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情况,熟悉我国与国际上对民间文艺保护制度与利用现状,掌握侵害商号的概念、行为表现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级经济师限制民事行为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有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的资格,有了聘任资格在单位聘任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职称。
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二)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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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成绩和证书管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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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中级经济师的价值
1、评定职称。经济专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发放,所以企事业单位、高校、银行,包括一些私企也认可此证书,并会评定初级、中级、高级经济师职称。
2、升职加薪。根据国家的规定,有些用人单位会按月发放一定的薪资。这些待遇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个别单位中级经济师还可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
3、积分落户。不少城市按照积分落户,如果有中级经济师证书,可享受积分落户加分政策。
4、可以抵扣个税。
5、免考某些考试。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可申报免考相应级别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中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限制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扩展资料
报考中级经济师的注意事项:
1、考试要求进考场必须带两个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是社会保障卡。中级经济师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可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2、原则上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开通,报考人员应当及时关注官网动态,及时打印准考证。
3、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应试人员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两个科目,总计作答时间为3小时;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复习中级经济师时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应当保持持续的高效复习,考前切忌过于焦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经济师
2023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中级经济师报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初级经济师报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报考人员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良好道德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未出现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报考人员需从事和经济管理、会计、审计、税务等相关领域的工作,且有一定实践经验。
3、考生必须要具备国家的行政教育部门所认可的高中以上的学历,其中也包括了中专学历、职高学历及技校学历。
中级经济师各专业考试内容:
1、工商管理:
考试内容:企业战略与经营决策公司、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分销渠道、生产管理、物流管理等的内容。
2、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内容:组织激励、领导行为、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人力资源规划、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等的内容。
3、金融:
考试内容: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利率与金融资产定价、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与租赁、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等。
4、财政与税收:
考试内容: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税收理论、货物和劳务税收制度、所得税制度、纳税检查、政府预算理论与管理制度等的内容。
中级经济师考试没有年龄限制,对考生的学历和工作经验都有要求。虽然没有年龄要求,但是学历和工作对年龄做了一些隐性要求,因为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达到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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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考试科目分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考试,每年考一次,分批次进行。
《经济基础知识》试题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试题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案例分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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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涉及诉讼时效
【导读】有的考生说自己整理笔记总是怕整理不好,怕错过重点,那些高分通过的高手的笔记应该更有价值吧,借鉴别人的笔记可以吗?前辈要告诉你的是:那些高分学员的笔记确实很有价值,但更多的价值是对他们自身而言的。
他们能拿高分,一定是对自己足够了解,知道自己哪里强,哪里还需要提高。那么他们的笔记更多的是针对他们自身学习存在的问题的。这样的笔记适合别人不一定适合你。拿来主义看似完美却很可能到最后坑了你。只有自己动手整理的笔记才是适合你自己的。要想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就不要手懒哦。
别人的笔记可以作为参考,学习别人记笔记的思路,看看别人在记笔记的时候是如何进行归纳的,别人的笔记有哪些亮点和窍门,这些要比把注意力集中在别人的笔记上有哪些知识点要有价值得多。
2020年中级会计师备考笔记如何做?
很多考生还存在一个误区:笔记就是摘抄,甚至有的人还大量的摘抄。试问摘抄下来的大段内容等你自己再回头看的时候愿意看吗?能看出里面的重点吗?因此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的笔记应该是根据自己理解的重点进行的归纳和分析,应该是让自己再次翻看的时候能够快速发现重点,帮助自己快速复习的帮手,而绝不是一味的摘抄。对于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来说,做笔记大致有四个要点:
一、补
听课的同时做笔记,是我们学习“三到”(眼到、心到、手到)中的一到,即手到。听课的同时做笔记难免会有跟不上课程的速度,这就需要我们课后根据教材的内容将笔记补充完整。在补充的同时相当于对教材内容又进行了一遍学习,一箭双雕。
二、忆
在做题的时候找到关键词后,可以根据关键词发散相关知识点,根据记忆库的存储将网络图简单画出来,然后对照教材进行检验。这是比较高端的学习方法,要求学习的比较扎实才可以完成。可以以此来检验学习效果,找到学习漏洞。
三、简
对于相关内容进行提炼浓缩,尽量减少记忆量。比如中级经济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知识点,在记忆中断事由的时候,可以用三个词来代替:诉讼、请求、同意。在理解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三个词就能代表整个知识点,大大的减小了记忆压力。
四、记
这种方式属于一种记忆的小诀窍,可以把要记忆的知识点、关键词写在活页的本子或者卡片上,闲暇时间拿出来记忆知识点。比如财务管理的公式采用这种方式特别好,就像我们高考背英语单词一样。
根据过来人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经验我们可以看到,笔记一定要记,并且要亲自动手去记,经过自己的思考与整合的内容才能在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才能让自己更加高效充分的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综上所述,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2020年中级会计师备考笔记如何做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相信各位考生在学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经济法的时候会感觉到很头疼,因为经济法这一科需要背、需要记的内容很多,一不小心就会记错、背错。临近考试,各位的经济法背的怎样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21年经济法的真题,大家一起做一做来测验一下自己吧!
一、单项选择题
【单选】依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
A.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B.裁定书作出之日起25日内
C.裁定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D.裁定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
答案:A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单选】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B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所以乙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单选】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C.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D.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答案:B
选项B,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单选】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
A.内幕交易行为
B.操纵市场行为
C.虚假陈述行为
D.欺诈客户行为
答案:B
(1)选项A: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2)选项C:虚假陈述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提交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行为;(3)选项D: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愿,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单选】以下是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四种说法,请问哪一种是错误的()。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C.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答案:C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外购生产用机器设备支付的货款
B.外购原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
D.外购货物支付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单选】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年
年
年
年
年
答案:D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 年限如下:(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 ,为3年。
【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下列企业缴纳的保险费中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为因公出差的职工乘坐交通工具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B.企业参与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C.为投资方购买的商业保险
D.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答案:C
(1)五险一金,准予扣除;(2)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3)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4)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
【多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有()
A.技术开发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司
D.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A,B,D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多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账册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公司董事
B.公司控股股东
C.公司监事
D.公司中小股东
答案:A,B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多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B,C,D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多选】证券发行人因欺诈发行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户机构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A.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B.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C.其他证券公司
D.证券交易所
答案:A,B,C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多选】以下涉及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外购的包装物用于赠送
B.外购的货物用于员工福利
C.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外购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答案:B,C
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属于视同销售的项目。
【多选】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的有()
A.经营租入支付的租金
B.合同违约金
C.企业所得税税款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答案:A,B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多选】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A.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
B.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说明书
C.实用新型无附图
D.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简要说明
答案:A,B,C,D
以上选项均正确。
【多选】2021年1月15日赵某向钱某借钱,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赵某请李某和孙某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1月18日,钱某与李某签订抵押合同,以李某所有的一套房屋为抵押物,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月20日,孙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因赵某拒绝还款,钱某向李某提出行使抵押权,并请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钱某必须先行使抵押权,再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
B.李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赵某进行追偿
C.孙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赵某进行追偿
D.孙某有先诉抗辩权
答案:B,C
1)选项A: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提供物保,既可物保,也可人保)(2)选项D: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三、判断
【判断】超越代理权,有理由相信,有效。()
A.对
B.错
答案:A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判断】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
A.对
B.错
答案:B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井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判断】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A.对
B.错
答案:B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判断】重复保险,超过部分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费。()
A.对
B.错
答案:A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判断】建设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A.对
B.错
答案:A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判断】公司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
A.对
B.错
答案:B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公司转让著作权需要缴纳增值税。
【判断】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征增值税。()
A.对
B.错
答案:A
增值税的销售劳务是指有偿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判断】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就该机构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对
B.错
答案: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判断】工会经费,扣除限额按算。()
A.对
B.错
答案:B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判断】注册商标续展,每次有效期5年。()
A.对
B.错
答案:B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判断】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岀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A.对
B.错
答案:B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岀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判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任审判。()
A.对
B.错
答案: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对
B.错
答案:A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A.对
B.错
答案:A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判断】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A.对
B.错
答案:A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判断】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执行合伙事务。()
A.对
B.错
答案:B
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判断】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见票即付,无须承兑。()
A.对
B.错
答案:A
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并不必 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此为见票即付。
【判断】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果保险合同届满1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A.对
B.错
答案:B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果保险合同届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人依照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判断】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如双方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第一次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对
B.错
答案:B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判断】专利授权有不合理延迟,依职权主动给予补偿。()
A.对
B.错
答案:B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4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3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判断】员工为公司提供修理劳务,应交增值税。
A.对
B.错
答案:B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属于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范围。
【判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对
B.错
答案:B
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是企业法人性质,根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判断】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对
B.错
答案:B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免征企业所得税。
【判断】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资质高者可单独再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A.对
B.错
答案:B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知识产权专业理论原理,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了解专业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知识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实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知识产权基础。掌握知识产权概念与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论述和国家知识产权主要政策,区别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及其本质属性,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掌握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熟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熟悉知识产权民事保护的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熟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的立法规范、措施以及责任与承担方式,了解知识产权鉴定的技术事实认定作用,了解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各种犯罪行为,掌握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与分类,熟悉主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内容及异同,掌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流程与方法,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与认证机制,理解知识产权运用的内涵与外延,掌握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方式与程序,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发展现状,熟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体制机制以及相关标准,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品、信息、人才等资源,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原则和主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掌握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辨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作用以及撰写要求,掌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以及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原则,辨析发明、实用新型授权条件,掌握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辨析专利无效请求审查原则、法定理由的适用,熟悉无效请求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和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掌握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初步审查和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要求。 3.专利保护。掌握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辨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异同,掌握专利侵权行为类型与侵权判定原则,掌握惩罚性赔偿制度,了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了解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掌握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和侵权责任,熟悉专利合同纠纷的类型,掌握专利行政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分析专利行政裁决、诉讼、仲裁、调解的异同,了解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掌握海外专利纠纷类型,熟悉海外专利纠纷解决策略。 4.专利运用。掌握专利运用含义和类型,理解专利检索的含义,掌握专利检索式构建的技能,熟悉专利检索的步骤与常用策略,掌握主要专利分析方法和技能,掌握专利风险预警的分析方法,熟悉专利许可的含义、类型和法律效力,辨析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运用专利许可贸易相关技能,掌握专利转让的含义、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了解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掌握专利质押的含义、模式、流程、常见风险及风险控制机制,熟悉专利保险含义、常见模式、产品种类以及注意事项,了解专利运营基金、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含义和作用,掌握知识产权联盟的含义和作用,掌握专利布局的含义和流程,掌握专利导航含义、类型和流程等。 5.商标申请、审查与注册。掌握商标定义和特征,熟悉商标类型,了解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特点,了解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关、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了解现行商标法修正历程,理解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查,掌握商标异议案的受理、实质审查,熟悉商标异议申请裁决结果和救济途径,掌握商标注册审查的结果,掌握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审理、法律程序与后果,掌握无效宣告程序,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程序,掌握商标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 6.商标使用。掌握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等法律规定,掌握注册商标的质押和注销,掌握商标使用的内涵、方式,掌握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理解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了解商标的印制,了解商标与品牌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商标品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了解商标品牌定位、识别和传播策略。 7.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掌握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辨析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因素、判断标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了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了解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与普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及其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掌握驰名商标的定义、判定标准和保护程序,辨析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代理制度的法律沿革、监管措施、法律规定以及违法代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防范及应急机制。 8.著作权。熟悉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掌握作品的概念、要件、种类,理解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类型以及保护的特殊规定,掌握著作权客体的排除对象,掌握著作权的登记类型和效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理解特殊情况下的著作权归属,掌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以及设立条件,熟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及其运行方式和法律责任,比较著作权的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的区别,熟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掌握著作权转让与许可的关系,理解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内容,分析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异同,分析意定许可、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异同,熟悉著作权质押、资本市场与证券化,掌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理解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掌握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原则。 9.地理标志。理解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主体,熟悉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程序要求,掌握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熟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掌握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类型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熟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概况、意义、基本内容和互认互保模式,熟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地理标志基本内容。 10.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熟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辨析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表现形式,熟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 1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主要内容及概念,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掌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程序,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管理,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掌握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及限制,熟悉植物新品种权取得、无效与侵权责任,理解育种创新成果的保护与应用,掌握遗传资源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熟悉我国与国际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状况,掌握我国及国际上对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情况,熟悉我国与国际上对民间文艺保护制度与利用现状,掌握侵害商号的概念、行为表现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