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税负种类表图片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20 22:12:40点击:2755

税负归宿亦称“税收归宿”、“赋税归宿”、“课税归宿”。它是税收负担的最后归着点。即是税收负担运动的最后归着环节,表明全部税收负担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国家对纳税人课税,其税负的运动结果有三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将所缴纳的税款,通过转嫁使税负最终落在负税人身上;二是税负无法转嫁而由纳税人自己承担;三是转嫁一部分,纳税人自己承担一部分。不管出现何种情形,税负总是要由一定的人来承担,归着于一定的人身上。税负归宿有经济归宿与法律归宿之分。税负由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负担称为税的法律归宿,税负不由纳税人负担而由其他人负担称为税的经济归宿。从法律上的归宿过渡到经济上的归宿,可能只要一次转嫁就能完成,也可能要经多次转嫁才能完成。特殊情况是,法律上的归宿即是经济上的归宿,在这种情况下,税负转嫁则没有发生。因此,税的法律归宿始终只有一个,而经济归宿则可能是一个、两个甚至更多。从上面卖酒的例子来看,税的法律归宿总是卖者,而经济归宿在情况(l)下为卖者,在情况(2)下为买者,在情况(3)下则为卖者和买者共同充当。税负归宿亦有直接归宿和间接归宿之分。前者指税负无法转嫁,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的情形;后者指税负发生转嫁,由他人负担的情形。税负归宿是税收分配和再分配的结果。西方财政学认为,税收从征收到最终找到归宿,要经过三个环节,即:政府向纳税人征税,此称税收冲击点;税负的转移过程,此称税负的转嫁;税收负担落在负税人身上,此称税收的归宿点。税收转嫁是介于冲击点与税收归宿点之间的中间过程。整个过程如下:政府课税→企业纳税(最初受到税收冲击)→转嫁(通过交易过程转嫁税收负担)→归宿(买方或卖方最终负担税收)。

税负,亦称税收负,是因国家征税而造成的一种经济负担。税负是国家税收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的结果,是国家税收所反映的经济分配关系的一个表现方面。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第一类:流转税

税种: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消费税;关税

流转税,顾名思义,和商品的流通有关。它是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数量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只要商品在流通,就有流转税的身影出现。

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一个税种,纳税人为商品的销售方,征税人为税务机关,但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目前,增值税还没有立法,该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昨天,华创君跟大家详细介绍过增值税,这里就不多做赘述了,大家可以查看“华创企服工商财税”的文章《企业增值税税负率怎么计算?2021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来了》。

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这3种,它们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而是以增值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即“税中税”。

所以,增值税附加税的纳税人,是所有缴纳了增值税的个人或单位,征税人为税务机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PS:《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暂行条例将同时作废);

教育附加费的法律依据是《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地方教育附加税是经财政部同意后由省政府规定的,如深圳市是依据《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消费税

相比增值税覆盖各行各业的税目,消费税的征收对象较少,只针对少数消费品征税,如烟、酒、化妆品、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等。通过对这些特定商品征收消费税,来限制消费需求、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商品的销售方,征税人为税务机关,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消费税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关税

进出口关税,是对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征收人为海关。

关税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二类:所得税

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其中,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生产、经营等取得的可用货币计量的收入,扣除为取得这些收入所需各种耗费后的净额。

所得税的征收,不影响商品价格与市场资源配置,而是对不同企业、不同个人的收入水平产生调节作用。虽然比不上流转税,但所得税也是现代税收制度中的主体税种之一。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中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其税率为25%,但国家会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高新企业等。

个人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里,个人所得税占了财政收入较大比重,对经济影响较大。但在我国,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只占据了全国税收收入的。因为个人所得税基本上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而我国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还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个人。其中,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不同的个人所得项,所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第三类:财产税

税种: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是以法人和自然人拥有和归其支配的财产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收。

房产税

房产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其中注意,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

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双方所立的契约,向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包括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

契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谁接收谁就是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PS:《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暂行条例将同时作废)。

车船税

车船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而且是每年都要缴纳的。车船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行定额税率,各地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的税额。

第四类:行为税

税种: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

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为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

印花税

印花税以其税源极广、税负极轻而为人所知,其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书立、领受规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前几天印花税法通过,我就给大家做过详细的介绍,就不多说了,想了解的朋友可以看“华创企服工商财税”的文章《印花税法定了!详解印花税即将产生哪些变化》。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超率累进税率,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为指标,按高低划分四个等级分别规定税率。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的税,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是对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和进出口有关,那么征税人肯定就是海关了。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第五类:资源税

税种: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

资源税

资源税既是一个大类,也是一个税种,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其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在我国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资源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是对排放污染物征税。其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为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工业企业对这个税种应该要深入了解,因为应税的污染物不仅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还有噪声污染。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与前面所说的契税相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占有土地而征收的税,每年都要缴纳;而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要交的一种税,一次性缴纳。

烟叶税

烟叶税是向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税种,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也就是说,烟叶税的纳税人为购买方。

【导读】参加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除了需要进行《经济基础》的复习,还需要进行专业实务的备考,实务专业有10各科目,分别是工商、财税、农业、金融、保险、人力、旅游、运输、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作为2021参考考生,考试复习的依据自然就是考试大纲了,在新的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大纲没有出来之前,我们的参考大纲只能是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经济基础,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 经济学基础

1. 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理解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均衡价格,运用市场基本理论分析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之间关系。

2. 消费者行为分析。理解经济人假设、预算约束和消费者均衡,掌握消费者偏好、预算约束、消费者均衡条件和需求曲线的推导、价格变动的效应,理解消费者行为理论,解释生活中的消费现象。

3. 生产和成本理论。理解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掌握生产者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成的理论,辨别成本函数的基本形式和短期成本函数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

4. 市场结构理论。理解市场结构和价格歧视,掌握市场结构和生产者决策理论,辨别不同类型市场结构及其生产者行为。

5. 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理解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掌握生产要素市场理论基本内容,理解劳动供给曲线和均衡工资决定方法。

6. 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理解资源配置原理、最优配置和帕累托最优状态,掌握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基本理论,解释市场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辨别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措施。

7. 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辨别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掌握消费、储蓄、投资、总需求和总供给等宏观经济基本理论,理解消费、储蓄、投资与国民收入之间关系。

8. 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原理,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掌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

9. 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理解价格总水平、就业和失业、就业弹性系数。

10. 国际贸易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辨别影响国际贸易规模和特征的因素,辨别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调控和干预方式。

第二部分 财 政

11.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理解公共物品、财政职能、现代财政制度,掌握公共选择理论和政府失灵的原因,理解政府经济活动范围、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理解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方向与主要任务。

12. 财政支出。理解我国财政收支趋势,理解财政支出数据、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掌握财政支出的类型和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掌握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的理论解释,辨别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13. 财政收入。理解财政收入、税收、财政集中度和宏观税负,掌握财政收入的形式及特征和税负转嫁的原理,理解我国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内容,辨别一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影响因素。

14. 税收制度。掌握税制各要素,理解税收分类的基本方法,辨别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基本特点,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15. 政府预算。理解政府预算,辨别我国不同机关的政府预算管理职权,掌握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制度和执行制度的主要内容、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16. 财政管理体制。理解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掌握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理解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内容。

17. 财政政策。理解和掌握财政政策的功能与目标、财政政策的工具与类型、财政政策的乘数与时滞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财政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第三部分 货币与金融

18. 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理解货币需求、货币需求量、社会融资规模、通货膨胀,掌握货币供求理论和货币均衡原理、西方货币需求理论、货币供给机制、货币均衡的基本原理。

19.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理解中央银行体制下的金融服务、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掌握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主要业务和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货币政策目标与货币政策工具搭配使用的效果,理解我国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20. 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理解金融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掌握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特点,分析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的相互影响。

21.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理解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掌握金融监管的理论和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

22. 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理解汇率制度、国际储备,辨别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掌握汇率决定与变动、国际储备及其管理、国际货币体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主要特点。

第四部分 统 计

23. 统计与统计数据。理解统计学、描述统计、推断统计、变量和数据,辨别数据和变量的类型,掌握统计学、描述统计、推断统计的基本原理,辨别统计数据的来源和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理解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24. 描述统计。理解数据特征测度,掌握集中趋势的测度指标、离散趋势的测度指标、分布形态的测度指标以及变量间关系的测度指标的计算方法,辨别常用测度数据。

25. 抽样调查。理解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辨别抽样调查的一般步骤,掌握常用基本概率抽样方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场合,理解估计量的性质,掌握不放回简单随机抽样下均值估计量方差的估计方法和样本量的计算方法,辨别概率抽样中样本量的影响因素。

26. 回归分析。理解回归模型、回归方程、回归系数,掌握最小二乘法的原理和估计方法,根据估计的回归方程进行回归系数分析,掌握决定系数以及回归模型的检验。

27. 时间序列分析。辨别时间序列的分类,掌握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速度分析、平滑预测方法。

第五部分 会 计

28. 会计概论。理解会计的目标,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内容,理解会计法规的构成内容。

29. 会计循环。理解会计确认的主要内容和确认标准,掌握会计记录的方法、复式记账法的原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辨别主要的账务处理程序类型和会计计量属性类型,掌握会计循环的主要环节,区分会计循环各环节主要会计工作。

30. 会计报表。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编制方法,辨别将不同会计项目按照会计报表编制要求进行填列的方法。

31. 会计报表分析。理解会计报表分析的内容,掌握会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辨别会计报表分析中反映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

32. 政府会计。理解政府会计的概念,掌握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和政府预算会计要素,辨别政府决算报告的概念与政府财务报告的概念。

第六部分 法 律

33. 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理解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辨别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的种类。

34. 物权法律制度。理解物权法的基本内容,掌握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适用规则。

35. 合同法律制度。理解合同、要约、承诺,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担保和保全、转让和变更的适用条件。

36. 公司法律制度。理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辨别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内容和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相关规定。

37. 其他法律制度。理解专利、劳动合同,掌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经济基础,总共分为六个部分,大家可以逐部分进行认真复习,可以建立一个知识点框架图,同时也要关注考试报名相关资讯,尤其是中级经济师初次报考常见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关注起来,祝大家考试成功!

税负亦称税收负,因国家征税而造成的一种经济负担。税负是国家税收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的结果,是国家税收所反映的经济分配关系的一个表现方面。

可用两种形式加以表示:

(1)税负率。即用税额占税基的比重来表示;

(2)税负额。即用绝对量来表示。税负与税法上的纳税义务并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其可能是由纳税人承担,也可能是由其他人承担。如各种所得税,其税负一般是由纳税义务人承担;而各种流转税,其税负则可能是由消费者承担。

税负的确定,各国税法除了以国家财政收入和管理社会、经济的需要为主要根据以外,在各种所得税等直接税中,通常还根据量能纳税的原则,采用各种累进税率加以确定。

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00%

即,税负率=本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不含税)×100%。税负高说明企业效益好,利润高,企业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

扩展资料:

税负种类:

1、宏观

在中国,依据税目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烟草税等等,

国家的这些种类繁多的税收收入的总和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总量(用GDP来代表)的比值,就构成了全国的税负水平。

2、微观

微观上的税负,就是单个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负担,包括个人与单个企业,这儿税负承担的主体是实际负税人,不是名义纳税人,负税人即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为在微观上,税负的实现是流动的,其中有各种各样的税负转嫁。所以,税负的最后归宿就是微观税负的实际负税人。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同国家的财政政策、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本国企业的生产效率、进出口水平及国内商品价格等等经济因素相联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负

没有那么复杂,税负就是税收造成的负担,说起来可笑,但实际就是这么一回事,在实际工作中一般说税负率是多少,税负率=应缴税金销售收入*100%,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就是指4%或6%,一般纳税人因为有抵扣,所以税率不固定,但在行业间有一个平均数,税务机关也是依此评估纳税人的。

中级经济师税负种类表格

可以的,自2019年以后取得经济师证书的同学是可以抵扣个税的。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取得中级经济师证书的人员,可在个税专项扣除中的继续教育项进行扣除,扣除标准为:3600元年(年度汇算清缴)。

中级经济师个税抵扣条件

1.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抵扣不会超过48个月。

2.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税抵扣注意事项:

如果取得证书时间为2022年,扣除年限也要填写2022年,个税是只能抵扣当年的。且扣税义务人分为本人和单位申报,建议大家申报之前最好还是和单位确认一下是单位集中申报还是需要自己去操作,单位集中申报的话就不用管了,但是如果需要自己操作的话是需要下载APP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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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与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一样的,同样包括有《经济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和实务》两科,在报名时很多考生对这两科的考试情况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来看看吧。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侧重点介绍中级经济师考试共有两个科目,分别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一)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难度:中等;科目特点:内容繁杂、知识点覆盖率广、需要同学们死记硬背;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共有105题(单项选择题:70道;多项选择题:35题);成绩总分:140分(84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小时。(二)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难度:中等;科目特点:涉及的行业、知识点十分广泛,有计算题;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考试题量:共有105题(单项选择题:60道;多项选择题:20题;案例分析题:20题);成绩总分:140分(84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小时;报考中级经济师前,在企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因为中级经济师当中有着工作年限的要求,所以就需要报名考生在所在企业中开具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在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格也需要企业进行盖章。对此,有很多考生都会问到,自己之前换了好几份工作,也需要逐一到原企业一一开具工作年限证明吗?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需要这样做。只要考生在目前工作的企业开具证明及改好章就行了,关于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只不过官方协会是想了解每位考生的工作状况,考生只要根据好自己的毕业时间,符合满足从事工作满6年的要求就可以了。经济师报考条件关于经济师的报名,与国内的会计类考试相比,在条件方面其实是有一定要求的。除了最基本的学历以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以最低学历的大专为例,则需要满足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的要求才能够报考,而本科学习方面,工作年限为4年,硕士学位,工作年限为1年,而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则不需要任何的工作年限。

为了在考试的时候考到一个好的成绩,考前的备考复习是很关键的,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中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中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

(一)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

税负转嫁: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应缴税额全部或者部分地转给他人负担从而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

税负归宿: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

(二)税负转嫁(税收辗转)的形式

1.前转:又称“顺转”。前转是税负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

2.后转:又称“逆转”;

3.消转:又称“税收转化”,即自我消化税款。特殊的税负转嫁形式;

4.税收资本化:也称为“资本还原”,是指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扣除的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名义上税款是由买主缴纳,实际上则是由卖主承担。

(三)税负转嫁的条件

1.商品经济的存在

2.自由的价格体制

(四)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

中级经济师税负种类表

专项扣除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税前定额扣除。因此,中级经济职称专项扣除指纳税人在取得中级经济师证书的当年,可以进行专项(包括在继续教育中)扣除。

一、中级经济师职称专项扣除标准是多少?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注意:如果取得证书时间为2022年,扣除年限也要填写2022年,只能抵扣当年的,且只能扣除一次。不需要等领取到中级经济师纸质证书后才可以申报,只要能查到证书编号后就可以填写相关信息抵扣个税了。

二、中级经济师职称专项扣除申报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打开进入首页。

第二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三步:选择【继续教育】,年份选择2022年。

第四步:确认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扣除年度选择2022(当年),继续教育类型选择【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第六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如实填写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名称和发证机关(一般在证书上都可以查到)。

第七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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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2017年增加税收制度章节。具体增加内容如下:

1、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

2、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目反映整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4、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5、流转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6、我国目前已经开征的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7、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8、目前我国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

9、目前我国行为税类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0、啤酒、汽油、柴油等课税项目采用的就是从量税的形式。

11、中央税指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我国目前的消费税、关税。

12、地方税指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我国目前的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1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指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14、啤酒、黄酒和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白酒、卷烟等定额与比例相结合复合计税。

15、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共15类消费品。

16、直接税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如所得税、财产税。

17、间接税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各种流转税。

可以的,自2019年以后取得经济师证书的同学是可以抵扣个税的。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取得中级经济师证书的人员,可在个税专项扣除中的继续教育项进行扣除,扣除标准为:3600元年(年度汇算清缴)。

中级经济师个税抵扣条件

1.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抵扣不会超过48个月。

2.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税抵扣注意事项:

如果取得证书时间为2022年,扣除年限也要填写2022年,个税是只能抵扣当年的。且扣税义务人分为本人和单位申报,建议大家申报之前最好还是和单位确认一下是单位集中申报还是需要自己去操作,单位集中申报的话就不用管了,但是如果需要自己操作的话是需要下载APP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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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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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知识: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1.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

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商品不容易转嫁。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大,商品较易转嫁。

2.课税商品的性质。

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小,税负容易转嫁。非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大,税负不易转嫁。

3.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

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课征的税,不容易转嫁,如所得税。通过经济交易过程而间接对纳税人征收的税,比较容易转嫁,如增值税、消费税。

4.课税范围的大小。

课税范围狭窄,容易找替代品,使需求具有弹性,税负难以转嫁。课税范围广泛,不容易找替代品,使需求缺乏弹性,税负容易转嫁。

5.商品的竞争程度。

【导读】《财政税收》专业作为中级经济师专业实务科目之一,一直是很多考生头疼的一个专业,因为重难点真的是很多的,其中不少章节历年都是考试的重点,所以需要2021年备考考生合理把握,那么2021中级经济师财政专业重要章节需要如何把握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一、总体把握

财政税收科目主要内容分为财政和税收两大部分。根据近几年考情,财政部分近几年变化幅度较小,总的来说在试卷中占比分值约为40分;而税收部分,在近几年考试中一直是重点,在试卷中的分值约为100分。财政部分的考点主要在第3、4、5、6、7、8章,所以掌握好这几章的内容非常重要。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每章的考点在哪些地方。

二、重点章节

第三章有税法的渊源、现代税收原则(掌握理解每个原则具体内容含义)、税收的职能、税制要素(重在理解)、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税负转嫁的形式及规律、一级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与免除。

第四章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减免税规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计算;关税的纳税人以及税收优惠。

第五章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六章重点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契税的计算及税收优惠;车船税的税收优惠;资源税应纳税额及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印花税的计算及税收优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烟叶税、船舶吨税及环境保护税。

第七章有税务登记;账簿、凭证、发票的管理;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措施;税款的追征与退还。

第八章重点有纳税检查的基本方法;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检查;进项税的检查;消费税的检查;企业所得税的检查。

三、归纳总结

以上总结的学习计划都是满满的干货,其中税收重点部分的考点都偏向计算,需要考生掌握并灵活运用不同税种的计税方法以及其他需要计算的内容。在学习时,考生可针对每个税种进行多次习题练习,结合错题、真题使自己能更快、更熟练的掌握内容。世上只有一种失败,那就是半途而废,既然决定了报考中级经济师,那就赶紧学习起来!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专业重要章节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在进行《财政税收》科目复习的时候,能够好好把握,也要知道中级经济师备考难在哪,然后进行针对性的备考复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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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如下:

1.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

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是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

(1)如果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则税负将主要由纳税人自己承担,商品不容易转嫁。(2)如果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大,税负将主要由他人负担,商品较易转嫁。

2.课税商品的性质

一般情况下:

(1)对生活必需品的课税,因对其消费是必不可少的,需求弹性小,税负容易转嫁。

(2)对非生活必需品课税,因对其消费不是必不可少的,需求弹性大,税负不易转嫁。

3.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

(1)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课征的税,是不容易转嫁的(如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和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通过经济交易过程而间接对纳税人征收的税,是比较容易转嫁的(如对商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4.课税范围的大小

一般情况下:

(1)课税范围越广泛,越不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缺乏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比较容易,税负容易转嫁。

(2)课税范围越狭窄,越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具有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艰难,税负难以转嫁。

5.此外,税负转嫁情况如何还与商品的竞争程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