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税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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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职能
(一)财政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产品从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
重要性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
重要性
通过对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的调节,使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符合国家预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使税收成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监督职能
含义
国家通过税收的征收管理可以整理出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信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制约、督促和管理的功能。
重要性
税收的监督职能包括反映和监督两方面:
通过对税收收入状况和税源的分析,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微观和宏观全局,以及各经济部门、各地区经济活动的状况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监督纳税人认真贯彻执行税法和其他相关的经济法规以及各项税收征管制度。
时间很宝贵,考生应当珍惜时间,抓紧时间进行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
1.基本规定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即销售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五)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六)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七)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八)兼营行为
为了在考试中考到一个好的成绩,考生需要抓紧时间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特征”,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特征
(一)无偿性
含义: 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重要性:
(1)税收本质的体现,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
(2)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二)强制性
含义: 国家依据法律征税,而并非一种自愿缴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体现:
(1)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2)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若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三)固定性
含义: 国家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表现: 国家通过法律,把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和征多少,在征税之前就固定下来。
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
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税法确定了征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初级经济师税制基础知识
理解各个税制要素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掌握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加成和减免的内容。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有: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减免、违章处理等。(1)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享有法定权力、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题2: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称为()。(2005年单选考题)A.课税对象 B.征税对象C.征收主体 D.负税人答案:D解析:在理解纳税人的含义时,与纳税人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是合一的,可能是分离的,主要看税负转嫁与否。(2)课税对象含义:课税对象,亦称征收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的目的物,是课税的依据或根据。课税对象是区别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着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界限。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的课税对象可以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额、其他。例题3:我国商品课税的课税对象包括()(2005年多选考题)A.营业额 B.增值额C.所得额 D.财产额E.销售额答案:ABE解析:商品和劳务税类,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体系,计税依据是商品销售额或者业务收入额。以C项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为所得税类,以D项财产额为征税对象的为财产税类。(3)税率含义: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所应纳的税额的比例或标准,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税率的分类:(1)按税率的表现形式,分为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和用百分比表示的税率。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也称定额税率或固定税率,按这种税率来征的税称为从量计征或从量税。用百分比规定的税率,是税率最通常的方式,按照与课税对象的变动关系,分为①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②累进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优点是税负公平,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缺点是计算比较复杂。分为ⅰ:全额累进税率ⅱ:超额累进税率(注意两种累进税率的比较)③累退税率。(2)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3)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4)零税率和负税率例题4:下列各项中,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纳税款的税率是()。(2004年真题)A.名义税率B.实际税率 C.零税率D.边际税率答案:C(4)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一种商品或劳务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5)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6)加成和减免①附加和加成:都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附加即附加税,是与正税相对应一个概念。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的一种加税措施。②减免税: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款。减免税是为了发挥税收的鼓励作用或者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做出的税收优惠政策。③起征点和免征额:实质上都属于免税的特殊形式。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注意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④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的制度。(现行规定:增值税、消费税)(7)违章处理。例题5: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把税法严肃性与政策上必要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是()。A.纳税环节B.纳税期限C.附加D.加成 E.减免税答案:CDE例题6:根据国家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下列税种中,实行出口退税的税种为()。(2006年真题)A.个人所得税B.资源税C.增值税D.印花税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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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职能
(一)财政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产品从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
重要性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
重要性
通过对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的调节,使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符合国家预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使税收成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监督职能
含义
国家通过税收的征收管理可以整理出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信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制约、督促和管理的功能。
重要性
税收的监督职能包括反映和监督两方面:
通过对税收收入状况和税源的分析,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微观和宏观全局,以及各经济部门、各地区经济活动的状况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监督纳税人认真贯彻执行税法和其他相关的经济法规以及各项税收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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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财产税类
财产税类
财产税类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财产课税的优点:
(1)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2)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
(3)具有收入分配的功能;
(4)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
财产税的缺点:
(1)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2)收入弹性较小,变动困难;
(3)在经济不发达的时期,课征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的形成可能带来障碍。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财产税类的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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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职能
(一)财政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产品从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
重要性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
重要性
通过对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的调节,使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符合国家预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使税收成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监督职能
含义
国家通过税收的征收管理可以整理出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信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制约、督促和管理的功能。
重要性
税收的监督职能包括反映和监督两方面:
通过对税收收入状况和税源的分析,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微观和宏观全局,以及各经济部门、各地区经济活动的状况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监督纳税人认真贯彻执行税法和其他相关的经济法规以及各项税收征管制度。
理解各个税制要素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掌握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加成和减免的内容。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有: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减免、违章处理等。(1)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享有法定权力、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题2: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称为( )。(2005年单选考题)A.课税对象 B.征税对象C.征收主体 D.负税人答案:D解析:在理解纳税人的含义时,与纳税人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是合一的,可能是分离的,主要看税负转嫁与否。(2)课税对象含义:课税对象,亦称征收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的目的物,是课税的依据或根据。课税对象是区别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着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界限。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的课税对象可以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额、其他。例题3:我国商品课税的课税对象包括( )(2005年多选考题)A.营业额 B.增值额C.所得额 D.财产额E.销售额答案:ABE解析:商品和劳务税类,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体系,计税依据是商品销售额或者业务收入额。以C项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为所得税类,以D项财产额为征税对象的为财产税类。(3)税率含义: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所应纳的税额的比例或标准,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税率的分类:(1)按税率的表现形式,分为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和用百分比表示的税率。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也称定额税率或固定税率,按这种税率来征的税称为从量计征或从量税。用百分比规定的税率,是税率最通常的方式,按照与课税对象的变动关系,分为①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②累进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优点是税负公平,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缺点是计算比较复杂。分为ⅰ:全额累进税率ⅱ:超额累进税率(注意两种累进税率的比较)③累退税率。(2)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3)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4)零税率和负税率例题4:下列各项中,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纳税款的税率是()。(2004年真题)A.名义税率B.实际税率 C.零税率D.边际税率答案:C(4)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一种商品或劳务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5)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6)加成和减免①附加和加成:都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附加即附加税,是与正税相对应一个概念。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的一种加税措施。②减免税: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款。减免税是为了发挥税收的鼓励作用或者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做出的税收优惠政策。③起征点和免征额:实质上都属于免税的特殊形式。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注意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④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的制度。(现行规定:增值税、消费税)(7)违章处理。例题5: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把税法严肃性与政策上必要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是()。A.纳税环节B.纳税期限C.附加D.加成 E.减免税答案:CDE例题6:根据国家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下列税种中,实行出口退税的税种为()。(2006年真题)A.个人所得税B.资源税C.增值税D.印花税答案:C
备考的时间不多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需要做好考前的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课税的特点:(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8年1月1日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的原则:(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掌握)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税率(掌握)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其应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掌握)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是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初级经济师税制
【导读】初级经济师是考生公认的难度不是很大的考试,不仅因为考试科目比较少,更重要的是考试的重点都在教材上,也是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基本在2021初级经济师考纲中,就会把2021年考试的内容概括出来,考生其实只要根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就可以了,目前,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还没有公布,我们可以根据2020考试大纲进行准备,尤其是专业科目,更要提早复习,初级经济师专业有10个,分别是分别是工商管理、财政税收、农业经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所以我们要合理选择,正确复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初级经济师参考大纲详情:财政税收,一起来看看吧。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原理及制度、政府预算管理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财政税收专业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 财政的概念与职能。理解财政产生的条件,理解市场效率与市场失灵的基本原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及其干预手段,分析财政的基本理论,分析财政的职能。
2. 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理解财政支出的基本理论,区分财政支出的类型,分析财政支出的原则,分析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具体内容。
3. 财政收入概述。理解财政收入的基本原理,辨析财政收入的类别,分析财政收入的规模与结构,理解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分析财政收入效应。
4. 税收基础知识。理解税收的基本理论,分析税制要素,区分税收的类别,理解税制结构和现行的税收管理制度。
5.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理解货物和劳务税的基本制度和基本要素,辨析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各税种的基本要素,计算应纳税额。
6. 所得税制度。理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基本要素、基本规定,计算所得税各税税额。
7. 其他税收制度。理解财产税制、资源税制、行为目的税制等各税种的基本制度,财产税制、资源税制、行为目的税制等各税种的基本规定和计算方法。
8. 政府非税收入。理解政府非税收入的基本理论和现行制度,辨析非税收入的类别,理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要求。
9. 公债。理解公债的基本原理,分析公债的规模与结构,理解公债发行和偿还的基本制度。
10. 政府预算管理。理解政府预算、决算的基本理论,辨析政府收支的类别,分析现行政府预算制度,管理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关于2021年初级经济师参考大纲详情:财政税收,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目前2021考生可以参照以上的大纲进行复习,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掌握初级经济师高分技巧,祝大家考试成功,加油!
备考的时间不多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需要做好考前的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课税的特点:(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8年1月1日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的原则:(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掌握)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税率(掌握)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其应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掌握)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是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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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流转税类
(一)流转税的主要特点
流转税,亦称商品税,指所有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流转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
流转税的特点:
(1)课征普遍。对商品和非商品流转额课税是最具普遍性的税收。
(2)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
(3)除少数税种或税目实行定额税率外,流转税普遍实行比例税率。计算简单,便于征收管理。
我国现行税制中商品课税的种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二)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例题:某企业本期销售额为100万元,本期外购商品与劳务的价值为60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额=100-60=40万元;应纳税额=40×17%=万元。
实际中,应纳税额=(100-60)×17%=100×17%-60×17%=万元。
100×17%——销项税额;60×17%——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基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两个概念,采用扣税法计算。
基本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因此增值税是按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商品税。
增值税是我国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
1.增值税的类型(掌握)
①消费型增值税
即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
②收入型增值税
即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所含的税款。
③生产型增值税
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为严格增值税征收管理,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税率与征收率(掌握)
采取基本税率再加一档低税率的模式。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饲料、化肥、农药等。
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4.计税方法(掌握)
①一般纳税人:采取扣税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题:某企业本月销售额为40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4000×17%-120=680-120=560万元。
②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③对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三)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
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和税率
(1)税目
消费税采取按产品列举税目的办法。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共14类消费品。
(2)税率
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3.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