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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意的东西不如舍弃
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涉及海岛工业、船舶修造、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海洋环保、海岛交通、海岛建筑、港口物流等领域,在海岛连续工作10年以上,现职从事海洋经济(管理)、海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外星男地球女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和重庆两江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2011年3月14日下午,舟山人低调庆祝这一历史新篇——晋升为中国第一个群岛新区:舟山邮政局发行1000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纪念封”。舟山集邮协会秘书长陈振松说,幸福来得有点突然,纪念封仅酝酿了7天就出炉。纪念封上画着堆满集装箱的舟山物流港口,港口图的背景则是舟山群岛地图。纪念邮戳酷似一只装着舟山市花普陀水仙的花篮,花篮旁的标识是“舟山”。 2013年国务院国函〔2013〕15号文件已经正式批复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颁发的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规划。在《规划》中,舟山群岛新区被赋予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舟山群岛新区”这一概念,来自全国原政协副主席钱正英率领的中国工程院“浙江沿海项目调研组”的一个建议。2010年,钱正英两次率领中国工程院浙江沿海项目调研组来舟山考察。在了解了舟山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未来规划之后,钱正英提出,舟山能否在建设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的基础上,对国家的海洋经济发展有更大的战略贡献。为此,浙江省在此后的编制过程中,经过逐步的完善规划,最终产生了“舟山群岛新区”这一概念。从国家全局来看:中国内陆地区大,各种开发区模式多;而中国在海洋方面是弱项,更应该发展,这对国家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战略都将起到长远重要的影响。浙江经济作为中国最具活力的长江三角洲重要成员,在有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支持下,发展将会更快。舟山作为我国唯一的群岛型设区市,区位、资源、产业等综合优势明显,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舟山群岛开发开放,全力打造国际物流岛,建设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探索设立舟山群岛新区,对于促进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创新海岛开发模式具有特殊意义。 中国“蓝色经济”发力,先行先试,选择的是浙江,完成国家交付的海洋经济破题重任,舟山扮演的角色是先导区。从舟山群岛新区出炉的三部曲中,透着中央高层清晰的战略意图。2010年3月,已经87岁高龄的钱正英院士率领中国工程院“浙江沿海项目调研组”来到浙江。在听取浙江省海洋经济汇报后,项目调研组于3月30日至4月5日,先后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绍兴、嘉兴、杭州等七市进行调研和考察。调研组每到一地,专门听取当地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分组考察特色开发区块、企业和项目等。项目组两次在舟山调研期间,几乎跑遍舟山所有大岛。钱正英院士在第一次调研中曾提到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浙江要“依托沿海,开发海岛,扩大空间,调整布局”;要“建设环境优良、人民幸福、为国贡献的新浙江”;要“以海洋经济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次调研中钱整英院士提出两个初步的设想:第一个设想就是浙江的产业结构一个重大的调整点,应当考虑电力结构的调整,调整的内容就是从以煤电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核电为主,同时结合抽水蓄能、风电、太阳能等,把浙江建设成为“全国清洁能源的示范区”。第二个设想,浙江的前景应当是调整空间布局,开发以舟山群岛为主的海岛,作为今后浙江和中国东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对舟山的定位是“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到了2011年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中,关于舟山的表述变成“探索设立舟山群岛新区”,2011年7月7日,舟山群岛新区正式获批。其背后的推手,是被中国海洋界称作“百字方针”的中央战略。2010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百字谋划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之后,对浙江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2011年7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在功能上,舟山群岛新区被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舟山群岛新区将建成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中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中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他是空气空气是命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创建于1957年5月,是由钱塘江河口研究站和浙江省水利厅水利科学研究所两个单位发展、演变而成。50年间,两单位有分有合,不断壮大,形成了浙江省河口海岸研究所和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在科研体制改革中,两院所合并,成立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优势互补,科学研究得到快速发展,迅捷跨入了全国省级同类科研院所先进行列,为浙江省水利建设和社会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1957年4月15日至20日,水利部副部长钱正英与中、苏专家、教授等46人考察钱塘江海塘,举行钱塘江下游治理座谈会。会议建议成立钱塘江河口研究站。同年5月,经水利部批准,钱塘江河口研究站在杭州成立,初期由8名科技人员组成,隶属水利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和浙江省水利厅共同领导,站址设在杭州市镇东楼58号。从此,钱塘江河口治理有了专门的固定研究机构。1958年3月29日,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通知:经省委批示,同意建立本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在浙江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将钱塘江河口研究站、厅水文总站的海潮测验队、厅勘测设计院的土工试验室和厅农田水利处的杭州、宁波、温州、金华4个灌溉试验站合并,成立浙江省水利厅水利科学研究所,所址设在杭州市镇东楼58号。所内下设秘书室、试验室(土工组、材料组、化验组)、水利土壤改良室(包括杭州、宁波、温州、金华4个灌溉试验站)、钱塘江河口研究站(代管)和海潮测验队。1959年2月,将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属下的宁波、金华、温州和新建的嘉兴灌溉试验站划给有关专署管理。全所核定事业编制118人,实有职工114人,其中技术干部78人。1959年11月,因水利厅和电力工业厅合并,成立浙江省水利电力厅,12月,浙江省水利厅水利科学研究所改称浙江省水利电力厅水利电力科学研究所。1960年9月另设电力试验所后,又改称浙江省水利电力厅水利科学研究所。当时,为了加强钱塘江规划治理的统一领导,将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划归钱塘江治理工程局代管,并将水利土壤改良室连同杭州灌溉试验站和萧山棉麻灌溉试验站一起划归浙江省农科院,同时将所址迁移至杭州市华家池原杭州水利学校旧址办公。1962年3月30日,水利电力部发文通知,从1962年开始,钱塘江河口研究站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单独领导,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在技术上进行指导和帮助。至此,钱塘江河口研究站成为省水利科学研究所的河口研究室。1962年8月17日,浙江省水利电力厅收回钱塘江治理工程局代管权,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归省水利电力厅直接领导。1963年6月,所内增设机电排灌室,编制增至138人。1971年1月,浙江省水利电力厅水利科学研究所改称浙江省水利电力局水利科学研究所,与新建的钱塘江治理工程处合署办公,单位名称对外统一使用浙江省水利电力局科学研究所。水利科学研究所所属工作部门设政治科、办公室、江道规划室、工程规划室、水工渗流试验室、土工材料试验室、钱塘江测验队。共有职工187人,其中工程技术干部117人。1973年6月成立的浙江省水利电力局水利科技情报站设在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内。1973年8月27日,钱塘江治理工程处撤销,将江道规划室、测验队划归新成立的钱塘江工程管理局统一领导,江道规划室更名为规划研究室,专门从事钱塘江河口治理研究。省水利科学研究所主要担负全省水利水电行业的土工、水工、化学灌浆、材料结构等试验研究和科技情报工作。1978年4月14日,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复,以原钱塘江工程管理局所属规划研究室和测验队为基础,建立浙江省河口海岸研究所,与钱塘江工程管理局合署办公,职能科室统一设置,下设规划研究室和测验队。1984年后,又逐步健全和增设资料情报室和计划综合科。1989年末,列为河口所编制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共176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14人(高级工程师19人,工程师34人)。1978年5月,原浙江省水利电力局水利科学研究所改称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办公地点移至华家池新建的4层楼。1984年机构改革后,所内分设办公室、政工科(含保卫科)、计划科和土工、水工、材料结构、农田排灌、资料情报室。浙江省水利科技情报站和1986年10月组建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均设在所内。至1989年末,全所固定职工148人,其中技术干部104人(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44人)。1995年2月16日,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999年,办公地点移至华家池新建的8层大楼。至2000年11月底,院内设:土工室、水工室、农田排灌室、材料结构室、水环境和水资源室、电测自动化室、资料情报室、深圳分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勘测设计室、后勤服务中心11个业务科室和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科研发展中心、人事科、监察室、经营财务处、总务设备处、保卫科9个行政科室。全院在职职工130人,其中技术人员99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22人,工程师41人)。2000年11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浙江省河口海岸研究所和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合并,成立浙江省水利水电河口海岸研究设计院。同年11月28日,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原河口所、水科院职责一并划入浙江省水利水电河口海岸研究设计院。办公地点设在华家池36号(现称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002年12月25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浙江省水利水电河口海岸研究设计院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核定事业编制223名。2011年,按照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海洋经济需求,经省编委批复,新增了“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牌子。这标志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一支重要的科技支撑力量的建立。为研究院进一步发挥人才、成果、装备优势,服务浙江省经济建设,提供了更大的舞台,为更好地支撑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心脏不在为你跳动
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海域使用管理法》赋予的海域使用监督管理职能。 2.《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职能。 3.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有关项目论证、技术推广、病害防治等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订本市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利用规划、海洋与渔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有关部门合作组织编制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对海洋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管海洋、海岛(含无人岛)、海岸带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 (三)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市有关部门制订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区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四)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检验;负责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渔业产品质量检验、水产种苗的监督管理;制定渔船、渔机、网具的建造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 (五)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市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工作;负责渔港、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减轻渔民负担工作。 (六)研究制订海洋与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进步措施,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及标准化工作,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 (七)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协调对外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和外资利用工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务。 (八)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九)负责和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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