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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甩都甩不掉
职称评审公示期一般为五天。《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确认。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称评审管理法规,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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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相结合的制度,考生不仅需要通过考试,还需要参加并通过评审才能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那么高级经济师职称怎么评定?有哪些流程?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高级经济师职称怎么评定?
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职称评定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非所有地区,以各地通知为准)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交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注意: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评审结束后,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
7.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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