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0826
九命猫七秒鱼
考试一天天的向我们靠近,为了做好准备,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职能”,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职能
(一)财政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产品从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
重要性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
含义
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
重要性
通过对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的调节,使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符合国家预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使税收成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监督职能
含义
国家通过税收的征收管理可以整理出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信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制约、督促和管理的功能。
重要性
税收的监督职能包括反映和监督两方面:
通过对税收收入状况和税源的分析,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微观和宏观全局,以及各经济部门、各地区经济活动的状况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监督纳税人认真贯彻执行税法和其他相关的经济法规以及各项税收征管制度。
你将别离
时间很宝贵,考生应当珍惜时间,抓紧时间进行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
1.基本规定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即销售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五)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六)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七)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八)兼营行为
纵马闯敌都
为了在考试中考到一个好的成绩,考生需要抓紧时间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特征”,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特征
(一)无偿性
含义: 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重要性:
(1)税收本质的体现,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
(2)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二)强制性
含义: 国家依据法律征税,而并非一种自愿缴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体现:
(1)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2)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若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三)固定性
含义: 国家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表现: 国家通过法律,把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和征多少,在征税之前就固定下来。
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
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税法确定了征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